聯隊(日語:連隊、法語:Régiment、英語:regiment)是日本陸軍所創用之軍隊編制軍事術語,約等同西方軍制的團(Regiment),目前此種術語在漢字文化圈內,仍由日本自衛隊、大韓民國國軍、朝鮮人民軍及越南人民軍沿用。
在江戶幕府末期,幕府軍引進西方軍事制度進行軍制改革,開始導入聯隊此一體制。幕府軍所編制的步兵隊是以兩個大隊合組一個聯隊,在江戶幕府被倒幕軍給擊敗前,幕府軍曾經成立過8個聯隊,但是這些部隊都還是以單一兵種為主,與明治時代複合兵種的現代聯隊仍有不同,編號亦無傳承。
自1874年(明治7年)日本帝國陸軍成立近衛步兵聯隊後在各個鎮台實施徵兵制創設大日本帝國陸軍聯隊番號,編制兵源則是於同一地域徵召義務役士兵,因此聯隊別號多半帶有地域色彩。日本帝國陸軍只有步兵聯隊步兵與騎兵聯隊創設會得到日本天皇賜予的軍旗。[1]
一個陸軍師團下配屬兩個步兵旅團和其他兵種聯隊4至6個,每個步兵旅團下面配屬兩個步兵聯隊。聯隊人數有多種不同狀態,機械化步兵聯隊滿編可達5,546人、一般常備步兵聯隊也有4,487人,但是戰爭中期後,因為人物力不足,編組規模開始縮減為3,928人,更後期的本土防衛部隊甚至有少到3,409人。
一般來說,步兵聯隊的編制中,聯隊本部兼輜重單位,下轄3個步兵大隊、1個步兵炮大隊(下轄步兵炮中隊、反戰車炮中隊各1)、1個通信大隊。雖然砲兵、步兵人數會因客觀條件不同而調整,但架構上大致沒有改變。
日軍標準編制步兵聯隊(以1937年侵華戰爭開始時第三師團為例)編制:3個1091人的步兵大隊,加上聯隊直屬速射炮中隊、通信隊、運輸隊等,全聯隊共計3747人,馬526匹。
炮兵聯隊:有師團屬炮兵聯隊、重炮兵旅團屬炮兵聯隊、獨立炮兵聯隊幾種。通常轄2-3個688人的炮兵大隊,24-48門山野炮或榴彈炮,加上聯隊司令部、觀測小隊、聯隊運輸隊,共2000-3700人。
騎兵聯隊之下沒有大隊編制,直轄4個騎兵中隊與1個機槍中隊,1400人。「三單位制」師團騎兵聯隊改為搜索聯隊,也稱搜索隊,人員、馬匹都減少了,下轄1個騎兵中隊、1個裝甲車中隊,隊長為中佐或少佐。
工兵聯隊,無大隊編制,聯隊本部加上2-3個工兵中隊,編制700-1000人。
輜重聯隊,在平時編制為2個中隊。到了戰時,則擴充為挽馬中隊6個,或者馱馬中隊7個,人員3461人,馬2612匹。聯隊長通常為中佐。
戰車聯隊1070人左右,戰車60-70輛,編有中戰車3個中隊,輕戰車1個中隊,炮戰車(自行火炮)1個中隊,1個維修中隊。[2]
二戰結束後,戰敗的軸心國有段時間是完全解散軍隊,直到韓戰爆發後,冷戰局勢趨顯後這些戰敗國才重新組設軍隊。日本也是在這種環境下才讓各方勢力妥協,成立「警察預備隊」,在當時日本被允許成立四個管區隊,每個管區隊允許編制3個普通科聯隊、1個特科聯隊。為了非軍事化需求,過去使用的「步兵某某聯隊」改名為「普通科某某聯隊」,至於炮兵則改名為特科。普通科下轄3個大隊、特科則下轄4個大隊,4個特科大隊中其中3個是輕炮大隊、1個是中炮大隊,每個大隊下轄3個中隊,編制6門榴彈炮;換言之,特科下編制54門輕榴彈炮與18門重榴彈炮。
至1954年7月1日,日本自衛隊成立後聯隊的代號再度被陸上自衛隊沿用,總人數大體上與過去相同,基本上數字編號是繼承日本帝國陸軍的番號。
聯隊編制人數,早期重建自衛隊時,1952年日本政府曾至國會答辯,當時說法是一個普通科聯隊下轄3個大隊(營)、每大隊編制人數805人,聯隊總編制3,210人。特科聯隊下轄大隊數則彈性調配,每大隊編制人數609人,到1954年4月9日於眾議院答辯時才確定特科聯隊下轄5個大隊。
1962年,聯隊取消大隊編制,直接指揮下轄各中隊(連),依據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 (2019)裁減聯隊編制人數至約為1,100人,聯隊長為1等陸佐。[3]
- 『日本陸軍連隊総覧 歩兵編(別冊歴史読本)』新人物往來社、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