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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汀斯里羅斯瑪[註 1][1](Datin Paduka Seri Rosmah Mansor,1951年12月10日),馬來西亞第六任首相納吉·阿都拉薩的夫人。她也是馬來西亞首名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判罪名成立的前首相夫人。

事实速览 拿汀斯里哈嘉羅斯瑪·曼梳 Rosmah binti Mansor, 馬來西亞首相夫人 ...
拿汀斯里哈嘉
羅斯瑪·曼梳
Rosmah binti Mansor
Thumb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首相夫人
任期
2009年4月3日—2018年5月10日
總理納吉·阿都拉薩
前任珍妮阿都拉英語Jeanne Abdullah
繼任茜蒂哈斯瑪
個人資料
性別女性
出生 (1951-12-10) 1951年12月10日73歲)
 馬來亞聯合邦  森美蘭瓜拉庇勞馬來語Kuala Pilah
國籍 馬來西亞
配偶納吉·阿都拉薩1987年結婚)
兒女里扎沙立茲英語Riza Aziz
阿茲琳蘇拉雅
諾雅娜
諾阿斯曼
親屬莫哈末尼查(繼子)
納茲福丁·納吉(繼子)
諾麗莎(繼女)
母校馬來西亞 馬來亞大學
 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
宗教信仰伊斯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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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8日,高庭宣判,羅斯瑪在砂拉越369間鄉村學校太陽能計劃貪污案中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辯[2]。2022年9月1日,高庭法官基於辯方無法挑起合理疑點,裁定羅斯瑪三項貪污指控罪名成立[3],入獄10年和罰款9億7000萬令吉,若無法償還罰款則再加判額外30年監禁[4]。她於隔日針對裁決提出上訴[5]

生平

羅斯瑪出生在森美蘭州瓜拉庇勞,在森美蘭州首府芙蓉長大。1987年,羅斯瑪與納吉·阿都拉薩結婚,當時的納吉是巫統副青年團主席和文化、青年和體育部長。同年期,納吉與他的前妻東姑再娜公主(Tengku Puteri Zainah Tengku Eskandar)離婚。羅斯瑪成為納吉的第二任妻子。

2018年5月12日,羅斯瑪及納吉被馬來西亞移民局列入禁止出國的黑名單[6][7][8]。截至2019年4月11日,羅斯瑪一共面對20項指控,涉案金額超過1309萬令吉[9]

爭議與醜聞

評論日本311大地震

2011年3月,網絡上流傳一個寰宇電視Awani頻道訪問羅斯瑪的視頻。羅斯瑪在視頻中表示,日本311大地震教訓其他國家,在發展時必須考慮生態環境、天氣變化與綠色科技:

此視頻迅速成為網民的笑柄[11]人民公正黨婦女組主席祖萊達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時促請羅斯瑪向日本與馬來西亞政府和人民道歉:「羅斯瑪毫不敏感,應該向日本政府及人民道歉。與此同時,她已讓馬來西亞蒙羞,應該向大馬人民道歉。」[12]

回教黨黨報《哈拉卡》英文版也報道,羅斯瑪的視頻在網絡上熾熱流傳,並成為網民的笑柄。該報引述一些面子書推特網民的留言,比如「馬來西亞第一夫人,天氣變化如何導致地震和海嘯?綠色科技又怎能避免天災?」[13]

2400萬鑽石戒指免稅案

2011年7月13日,由人民公正黨前最高理事巴魯希山領導的非政府組織馬來西亞青年團結陣線(SAMM)向檳州反貪會辦公室報案,要求調查羅斯瑪購買的鑽石戒指被指免稅的案件。巴魯希山在報案之前表示,他將提呈一封關稅局資料系統印出來的文件,以證明羅斯瑪無須繳付進口稅。他表示,根據他們4月16日接獲的資訊,有關天然鑽石戒指是通過吉隆坡國際機場帶進大馬。他也聲稱,有關鑽石戒指價值2445萬8400令吉[14]

2011年10月4日,首相署部長納茲里在國會通過書面方回復民主行動黨泗岩沫國會議員林立迎的提問時表示,大馬關稅局已證實該鑽戒交易並沒有進行[15]

「血拼第一夫人」

2012年1月21日,《悉尼晨鋒報》副刊「悉尼私密」(Private Sydney)專欄作者安德魯霍尼(Andrew Horney)指出,羅斯瑪約在兩周之前到澳大利亞悉尼進行私人度假。過程中,她到時裝設計師卡爾卡普(Carl Kapp)的店裡,一口氣購買了約10萬澳元(約32萬令吉)的服飾,成為「最大的客戶」。安德魯霍尼因此認為,有馬來西亞第一夫人稱號的羅斯瑪,在卡爾卡普眼中,應該是「血拼第一夫人」[16]。儘管羅斯瑪於隔日駁斥該報道,不過,安德魯霍尼堅稱自己的爆料源頭可靠,因此報道真實無誤,他在其推特表示,本身堅持自己寫下的每一個字[17]

世皇貿易SAL公司珠寶案

2018年6月26日,黎巴嫩著名珠寶商世皇貿易SAL公司入稟高庭,向羅斯瑪追討總值1479萬美元(約6000萬令吉)的44件珠寶。世皇在訴狀指出,羅斯瑪是該公司的長期客戶,該公司會按照羅絲瑪的要求,向她寄售特定珠寶;而她會評估和挑選有關珠寶,付款購買心儀的珠寶,或由第三方代付,至於沒有看上的珠寶則會退還該公司。羅斯瑪有時會向該公司借用珠寶後再歸還她一般會親自接收這些珠寶,或由其吉隆坡、杜拜或新加坡的代理接收。世皇指出,該公司於該年2月10日通過兩名代理把上述44件珠寶首飾交給羅斯瑪,並由羅絲瑪簽收。訴狀指羅斯瑪在5月22日才正式簽下接收珠寶首飾的信件,並指這些珠寶已遭警方充公[18][19]

世皇要求高庭宣判該公司才是這些珠寶首飾的合法持有人,因為珠寶的持有權尚未轉移給羅斯瑪,並要求高庭諭令羅斯瑪提供遭充公珠寶的列表,並將這批珠寶全數歸還給世皇,否則羅斯瑪就必須賠償。

2018年7月23日,羅斯瑪提呈答辯書,指世皇寄來的44件珠寶是供她鑑賞,她並沒有購入任何珠寶,而且根據他們之間的協議,羅絲瑪沒有義務必須購買該批珠寶[20]

太陽能計劃案

2018年11月15日,羅斯瑪因砂拉越學校太陽能計劃弊案而被控兩項罪狀,兩項控狀指她涉嫌從相關合約索取1億8750萬令吉賄款及收賄150萬令吉[21][22][23]

2019年3月15日,案件由地庭移交馬來西亞高庭審理[24]

2019年4月10日,羅斯瑪因砂拉越學校太陽能計劃弊案被控,控狀指她涉嫌2016年12月20日在吉隆坡大使路花園住家向日拔(Jepak)控股董事經理賽迪亞邦索取500萬令吉賄金,並讓該公司能繞過招標程序而直接與教育部談判總值12.5億令吉的砂拉越369所鄉區學校太陽能板工程,但她並不認罪。一旦罪名成立,她將面對不超過20年的監禁、賂金五倍或1萬令吉的罰款,視何者為高[25][26][27]

2021年2月18日,高庭宣判,羅斯瑪在砂拉越369間鄉村學校太陽能計劃貪污案中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辯[28][29][30]

2022年9月1日,高庭宣判羅斯瑪在該案件中的三項貪污控狀罪名成立,判刑入獄十年,罰款9億7000萬令吉。羅斯瑪如果無法償還罰款,則再加判額外的30年監禁。在上訴期間,羅斯瑪獲准暫緩執行所有刑罰,並以200萬令吉和兩名擔保人保外候審[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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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揭注重個人形象

2020年9月9日,羅斯瑪的前特別助理理查(Rizal Mansor)在庭上供證時揭露,羅斯瑪非常注重個人形象,每月會耗費10萬令吉成立網絡軍團,來反擊網絡上關於她的負面新聞及消息。他表示,在2012年,他在羅斯瑪的指示下成立了網絡軍團,羅斯瑪每月也會自費10萬令吉作為管理經費。他也說,該網絡軍團必須反擊及向民眾解釋有關羅斯瑪的誹謗及指控[32][33][34]

封銜

  •  雪蘭莪
    • 雪蘭莪王冠斯里勳章 (SPMS) – 拿汀巴杜卡斯里 (2005)(2019年因其涉及的案件被凍結至審結為止[35],2022年正式褫奪)[36]

注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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