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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島人權紀念碑鑲嵌於人權紀念公園內,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最西側範圍,1996年由時任人權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的柏楊所發起,並於1998年12月10日在臺東縣綠島鄉動土開工,隔年12月10日完工揭碑。
1968年1月,《中華日報》刊登作家柏楊翻譯的「大力水手」連載漫畫,因內容被認為影射蔣介石父子,有污衊之嫌疑,而遭調查局逮捕偵訊,同年被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判處12年有期徒刑,並於1972年移送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1976年刑滿後仍被留置綠島,後因人權團體介入才被釋放。[1] 1996年,柏楊的回憶錄在《中國時報》副刊連載,公視準備籌拍柏楊傳而要重返綠島,柏楊希望藉此興建「綠島垂淚碑」。之後,在《柏楊回憶錄》出版的座談會中,柏楊建議籌建「綠島垂淚碑」,以紀念政治受難人士並提醒後人。[2] 當時柏楊擔任財團法人人權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建碑想法獲得該會董事呼應,由該會統籌成立建碑籌建委員會。之後,籌建委員先後拜訪綠島鄉公所、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管理處等業管單位,獲得支持建碑理念,並建議先取得輿論支持。因此於11月17日,在臺灣大學校友會館召開「綠島垂淚碑建碑發起人成立大會」,建碑理念得到媒體支持。[3]
1998年5月,柏楊與行政院長蕭萬長見面,希望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宣言50周年暨世界人權日當天破土動工,亦獲得支持。9月14日,柏楊等人在東部海岸風景區管理處官員陪同下,赴綠島探勘,確定在將軍岩前的公館村船澳附近之公園預定地建碑,並於當天定樁。但隔天經報紙報導後,卻引起綠島居民反彈,認為「垂淚」太過悲情。10月8日,人權教育基金會董事暨建碑委員聯席會議決議,更改碑名為「人權紀念碑」,並獲鄉民同意。12月8日,綠島地方人士40餘人聚集鄉公所,抗議紀念碑可能破壞自然景觀,尤其可能擋住將軍岩表達不滿。[4] 經溝通後,村民同意興建。12月10日,「人權紀念碑」在時任行政院長蕭萬長的主持下動土典禮,並於1999年12月10月上午,由時任總統的李登輝與柏楊共同主持揭碑儀式。[5]
人權紀念碑座落於綠島鄉公館段231-2地號的人權紀念公園內,總佔地2,071.4平方公尺,整體園區聘請漢寶德設計規劃,由交通部觀光局負責興建紀念公園,人權教育基金會負責興建紀念碑體,包含碑文及受難者名錄。漢寶德赴綠島探勘後,認為當地濱海景觀渾然天成,如設立高聳的紀念碑將影響景觀,因此讓紀念碑走入地下,創造一個自然而平靜的空間。至於刻字石材方面,建碑委員會選用厚度10公分的西班牙萊姆石作為碑文石材,並聘請書法家戴蘭村書寫直式碑文;而受難者姓名的碑牆則選厚度6公分的西班牙萊姆石,採由左向右、依筆劃順序排列的橫寫,字體則為電腦字體;其他未刻字的牆面選用厚度4-6公分的法國萊姆石,以做區別。[6] [7]
由於柏楊最初籌劃「垂淚碑」,是為紀念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無辜囚禁綠島的人所造成的傷痛,因此提出「在那個時代,有多少母親,為她們囚禁在綠島上的孩子,長夜哭泣」做為碑文,經董事暨建碑委員聯席會議討論後,於1998年6月19日通過。至於受難者名單,在柏楊於1996年發動建碑運動時,就已呼籲碑上刻錄受難者姓名,1999年,柏楊等人開始徵求受難者名錄,經受難者或家屬同意後,才錄刻於紀念碑,該年底落成時有509名受難者名單。由於名單無法一次彙齊,而採5階段陸續增列方式,至2006年時已累積至956名受難者名錄。2007年,因萊姆石材風化嚴重,文建會中部辦公室遂進行修繕工程,以花崗石取代萊姆石,並重新比對、扣除誤植及重複者,正式錄刻943名受難者。2009年,綠島人權紀念園區依據相關檔案、戶政資料、口述歷史與回憶錄等資料,整理出8,296名受難者,並展示於人權紀念碑的半戶外牆面,即是現今所見的受難者名錄。[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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