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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核能發電廠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第二核能發電廠(簡稱核二廠)是一座位於中華民國新北市萬里區的核能發電廠,因廠址位於新北市萬里區與新北市金山區之間的國聖埔,又稱為國聖發電廠。其由臺灣電力公司所經營,佔地220公頃,與台北市直線距離僅有22公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劃定本廠周邊2海浬(約3.7公里)為限航區R47(核能第二廠),晝夜連續限航。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4年4月23日) |
第二核能發電廠在1974年9月開工興建,與第三核能發電廠同屬十二項建設之一環,至1975年8月1日開始排紮第一部機反應爐基礎的第一支鋼筋,1975年11月完成第一部機反應爐基礎混凝土澆置。1978年2月2日吊放第一部機450噸重的發電機定子,同年5月9日吊放重約600噸的反應爐壓力槽。
1979年8月15日,一號機緊急起動變壓器及相關匯流排、高低配電盤與馬達控制中心,由系統受電運轉成功,即核二廠工程已進入試運轉階段。一號機於1981年1月完成鈾燃料裝填,較預定進度提前115天。不僅節省鉅額工程費用及燃料費支出,對臺電的供應能力也有極大的貢獻。
二號機工程較一號機延後一年開工,二號機發電機定子於1978年6月9日吊放完成。反應爐壓力槽繼於同年11月22日吊裝完成。1982年3月完成鈾燃料裝填。一、二號機分別於1981年12月及1983年3月商業運轉。
2011年,總統馬英九宣佈核二廠確定不延役,臺電預計在2021年和2023年分別除役核二廠兩機組[2][3]。
2016年5月,二號機完成大修,但併聯35分鐘後發生跳機而停機,其後於2017年12月再度完成大修;2018年2月,經自主運轉確認無虞後申請重新啟用,引發民間的質疑與輿論,然而政院仍拍板決定重啟二號機[4][5][6]。
2016年10月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舉辦的後福島改善研討會中,提出了核二廠在遇到超出設計安全事故的降壓、減壓與注水等緊急應變措施,以降低複合式天災時發生核災變的爐心燃料熔毀、放射性物質外洩或民眾疏散等影響。[7]
2019年,核二廠2部機組的淨發電量高達160億度,是有始以來第3高,今年的回饋金至少會比去年多1000萬元。[8]
第二核能發電廠廠房佈置採雙機式,控制室和廢料廠房以及部分系統結構為兩部機所共用,其他部份則各自獨立。各部機擁有一座產生蒸汽的沸水式反應爐,是奇異公司所設計發展的第六代沸水式反應爐,每小時能產生985磅壓力的飽和蒸汽1,245萬磅。圍阻體為第三代,也是奇異公司所設計。
汽輪發電機組由美國西屋公司承造,汽輪機為三缸四流聯軸再熱式,有一部高壓汽輪機及兩部低壓汽輪機。發電機為氫冷式,額定發電量為985,333瓩,年發電量高達150億度電。所發電力經由345,000伏特超高壓輸電線分三路送至大臺北地區匯入系統。
2010年11月3日,在新加坡舉行的第6屆亞洲電力獎,授予核二廠在核反應爐上安裝360度工作平台的最佳運營和維護項目金獎[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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