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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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敕(1481年—1533年),字惟允,號棠野,廣東廣州府東莞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祁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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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饒州府知府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東莞縣 |
出生 | 成化十七年辛丑十一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嘉靖十二年癸巳 |
配偶 | 娶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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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廣東鄉試第三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七十二名,登第二甲第一百一十名進士[1][2]。工部觀政,以例歸省。十五年授刑部貴州司主事,因季兄祁政赴京趕考,卒於途中,遂稱病護喪回鄉。嘉靖三年(1524年)復除刑部福建司主事,七月伏闕爭大禮議,六年升雲南司署員外郎,六月晉本部四川司署郎中,嘉靖七年(1528年)四月與戶部主事林雲同主考廣西鄉試。出為江西饒州府知府,十一年二月以稽誤圜丘磁磚,被逮問罪,左遷遠方雜職,貶貴州婺川縣典史,九月行至袁州,得病歸家就醫,卒於家,年五十三。
家族
曾祖祁振宗;祖父祁秉剛,贈奉直大夫戶部員外郎;父祁順,曾任江西布政司左布政使。前母鍾氏(贈宜人);母廖氏,封太夫人。慈侍下。兄祁敏(戶部郎中)、祁斆、祁孜(貢士)、祁政(貢士)。弟祁敦[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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