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典範《皇室典範》(日语:皇室典範/こうしつてんぱん Kōshitsu Tenpan)是日本一套規定皇位繼承順序、日本皇室的制度與結構相關的法律。皇室典範一詞係指兩者,一為《大日本帝國憲法》時代的產物(1889年2月11日裁定),另一者則基於《日本國憲法》第2條與第5條下制定而成的(1947年
明治改元之詔皇室典範(日语:皇室典範 (1889年))》制定而失效。 原文爲漢文,此處附句讀。 詔:體太乙而登位,膺景命以改元,洵聖代之典型,而萬世之標準也。朕雖否德,幸賴 祖宗之靈,祇承鴻緒,躬親萬機之政。乃改元,欲與海內億兆,更始一新。其改慶應四年爲明治元年。自今以後,革易舊制,一世一元,以爲永式。主者施行。
東伏見慈洽年)10月26日將其過繼至東伏見宮;不過根據《舊皇室典範(日语:皇室典範 (1889年))》第42條不承認皇族養子的繼承權,邦英王在依仁親王逝世後雖然主持了其葬儀,但並未繼承東伏見宮。 1930年(昭和五年)5月邦英王成年,隨即敘勳一等,並成為貴族院皇族議員。次年(1931年
宫内厅年(明治19年),宮內省下分2課5職6寮4局。1889年(明治22年)裁定舊皇室典範(日语:皇室典範 (1889年)),確立皇室自律原則。1908年(明治41年),依皇室令(日语:皇室令)施行宮內省官制,宮內大臣為輔弼天皇、處理皇室一切事務的機關。 1945年(昭和20年
高松宮後一位當主威仁親王,其嗣子栽仁王(日语:栽仁王)先於威仁親王薨逝,至1913年(大正2年)威仁親王薨去後,經由大正天皇特旨,由第3皇子宣仁親王(當時8歲)繼承有栖川宮之祭祀。但由於《舊皇室典範(日语:皇室典範 (1889年))》規定皇族之間不能進行收養,因此宣仁親王並非直接繼承有栖川宮,而是創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