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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类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田園城市(英語:Garden Cities),也稱為花園城市或田園都市,是英國城市學家、社會活動家埃比尼澤·霍華德爵士(Ebenezer Howard)提出的一種概念,是將人類社區包圍于田地或花園的區域之中,平衡住宅、工業和農業區域比例的一種城市規劃[1]。
例如:新加坡(Singapore )、香港九龍塘(Kowloon Tong, Hong.Kong)、永和區(Yonghe)[2]
受烏托邦小說《回溯過去》(Looking Backward)和亨利·喬治的《進步與貧困》(Progress and Poverty)的啟發,霍華德於1898年出版了著作《明日·通往改革的和平之路》(To-morrow: a Peaceful Path to Real Reform)。他設想的田園城市是在6,000英畝(2,400公頃)的土地上安置32,000個居民,城市呈同心圓圖案(同心圓只是示意,並非一定要同心圓)佈置,設有開放空間、公園和6條120英尺(37米)寬的林蔭大道放射線。田園城市可以自給自足,當它人口滿員達到32,000人時,就要在附近新建一座田園城市。霍華德還設想了以58,000人口的較大的田園城市為主城、多個田園城市為衛星城的田園城市群,各田園城市之間用公路和鐵路連結[3]。
霍華德的《明日·通往改革的和平之路》出版後熱銷,很快便以《明日的田園城市》(Garden Cities of To-morrow)為題再版。這使他有機會將設想變為現實。霍華德相信人人都會認同城市的過度擁擠和環境惡化是當時的嚴重問題之一,他在書中引用了一些著名思想家批評城市的話語。霍華德的田園城市概念結合了城市和鄉村,以冀望為工人階級提供在農場或「擁擠、不健康的城市」以外工作的選擇[4]。
霍華德於1899年成立了一個田園城市協會(Garden City Association,後來更名為城鄉規劃協會/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ssociation),在1903年和1920年建立了兩個試驗性質的花園城市:萊奇沃思花園城市和韋林花園市。兩個城市雖然沒有完全體現埃比尼澤·霍華德爵士的設計思想,但是直到今天兩個城市都仍然是健康和持續發展的社區。
1903年1月14日,天津英租界向牆子河以西擴展了3,928畝,稱為推廣界,是東亞規模最大和最完整集中、最早系統規劃、最接近田園城市理念的現代花園郊區傑出案例[5]。
埃比尼澤·霍華德爵士的繼任者弗列德瑞克·歐斯朋爵士將這種設計延伸到區域規劃領域。
花園城市的設計思想在西方產生了很大影響,此後美國、加拿大、澳洲、阿根廷、德國建立了一批花園城市。二戰之後,英國的新城鎮法案拉開了大量建設花園城市的序幕。
花園城市思想獲英國規劃師派崔克·傑地斯實踐到以色列城市特拉維夫的建設,當代很多城市規劃思想都來源於花園城市思想。
今天,世界上存在大量的花園城市,但是他們僅僅作為居民區來設計,這與埃比尼澤·霍華德爵士平衡住宅、工業和農業的思想是不同的。
簡·雅各布斯在其著作《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中批評「霍華德創立了一套強大的、摧毀城市的思想」,並認為田園城市對包括勒·柯布西耶的光輝城市在內的很多「正統」規劃理論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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