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事件”中国政府通缉犯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超華(1952年11月2日—),原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1989年4月,她代表研究生院參加北京高校學生自治聯合會常委會,成為常委、副主席,組織參與各種活動。由於連日勞累,6月3日下午她住進了醫院,沒有親歷天安門廣場清場過程[1]。六四事件發生之後,她是北京市公安局二十一名通緝學生名單中第十四,受到通緝[錨點失效]。現流亡美國,居住在洛杉磯,曾就學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東亞系並獲該校碩士及博士學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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