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烙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縛刑者於銅柱,銅柱大若鍾,中空置炭火於鍾內,焦灼肌膚而死。這種刑罰最早始於夏朝末代君主桀時,為針對大臣關龍逢因勸諫失敗而設。 上博簡中的《容成氏》作為成作年代相對較早的文獻,其所描述的炮烙之刑只是一種低級趣味的遊戲而非酷刑。[1] 歷史 《玉函山房輯佚書·符子》說夏桀在瑤台觀看炮烙之刑,關龍逢諫之,桀遂以炮烙殺龍逢[2]。 《荀子·議兵》記:「紂刳比干,囚箕子,為炮烙刑。」 《韓非子·喻老》記:「紂為肉圃,設炮烙,登糟邱,臨酒池。」 《史記·殷本紀》寫:「紂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 舉例 呂婕妤,明成祖朱棣的妃嬪,因被指控謀殺寵妃權賢妃,1413年炮烙處死。 朱高煦,明成祖朱棣第二子,因起兵與侄子宣德帝爭奪皇位,失敗後被炮烙處死。 注釋Loading content...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