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龍(1988年4月21日 - )[1],因關注維權民運等敏感事件,前往法院旁聽、參與公民聚餐而多次被抓捕並被限制前往香港[2][3][4][1]。汪龍於2014年起訴中國聯通寬帶手機無法訪問GoogleGmail等網站,被稱為「封鎖Google全球第一案」。[5][6]2014年9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警方帶走或警告了十多名發表與雨傘革命有關言論的居民,其中受到最嚴處罰的人就是在Twitter上轉發佔中活動進度的汪龍(被深圳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逮捕)[7][8][9]

Quick Facts 汪龍, 性別 ...
汪龍
性別
出生 (1988-04-21) 1988年4月21日36歲)[1]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籍貫廣東省
民族漢族
知名於中國大陸民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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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中國網際網路公司

谷歌自撤出中國大陸後,搜索服務在中國大陸常常因當局的防火長城屏蔽而無法正常使用。2014年5月以來,大陸的網民更是無法存取谷歌搜尋引擎。2014年9月,汪龍以無法登陸Google搜索引擎爲由,對中國聯通提起訴訟[10]。他接受BBC採訪表示:「我覺得我根據法律提起訴訟,這個案件也就是一個普通的電信服務合同糾紛案,我在這個過程中也沒有不當之處,如果因為這個案件受到威脅,那會是我的榮幸」,他並指控2014年9月4日深圳福田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中,審判員違法行為嚴重,因為「無法訪問與運營商無關的陳述,僅僅是一個陳述,也需要舉證證明」[6],所以代理審判員白松靈未待被告回答完畢,就要求記錄員按照無法登陸與運營商無關的大意記錄是違法的,「深圳汪龍」的圖文長微博指出[10]

開庭審理由不明身份人員記錄,存在涉嫌違法的問題。此次開庭審理由蔡某某擔任記錄員,但經過查詢蔡某並不是深圳福田區人民法院的法官或工作人員,在開庭時也未佩戴任何證件。由於其記錄的筆錄與開庭當事人的陳述完全不符,故本人在庭後對於存在與陳述不符的筆錄拒絕簽字。但該蔡某態度惡劣,對於記錄錯誤的內容拒絕接受補正,而是強令本人簽字。在此過程中甚至在法庭內對本人破口大罵,用了『說的都是廢話,有必要記嗎』,『死都不簽』等詞彙對本人進行誹謗攻擊。後蔡某甚至將門關住企圖對本人採取暴力措施,當本人現場報警才得以作罷。
深圳汪龍微博[10]

「深圳汪龍」的微博描述,當法官向聯通的代理律師了解情況,詢問是否確實無法訪問Google時,該公司律師被告代理人「一時無法做答」,「還稱不知道能不能說」引起法庭內旁聽公民笑聲。[10]

香港佔中

2014年雨傘革命受國際關注,中國大陸當局大量刪除支持「占中」的網絡言論,還有中國大陸公民因轉發相關信息而遭刑拘,汪龍是主要媒體報導的例子[11]

汪龍9月28日貼了近30條關於佔中行動的推特訊息,在遭到深圳警方刑事拘留前的最後一則是在晚間8時19分發出,其推特背景圖當時是中英文的「我是汪龍,我支持香港全民投票」[7]

廣東律師范標文向媒體說明,深圳警方告知,汪龍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原因為轉發「占中」網貼及其他事項[11]

香港市民佔中新聞及訊息被中國政府嚴密屏蔽,截至2014年 (2014-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地警方帶走或警告逾十人,深圳公民汪龍是其中受到最嚴重的處置的個案(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其他的還有上海維權人士沈艷秋因剃光頭明志而被裏強行帶往公安分局被扣留一個多小時[9]

參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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