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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江西法政專門學校 (1911年-1933年),為1905年科舉制度廢止後,中國近代新式教育的興起初期民間成立的學校之一。有鑑於清朝政治腐敗衰微,江西同鄉留日學生發起集資創辦,以教育鄉民[2]。
江西法政專門學校於1910年發起創辦,租賃民房為校址,設在江西南昌繫馬樁,推舉劉存一為校長,1911年呈報清朝學部立案,開始招收學生,分法學與政治學兩班[3]。
1913年改選徐元誥為校長,並呈報中華民國北京教育部立案,1914年改選羅家衡為校長[4]。1922年,選出龍欽海為校長[5]。
1926年至1928年北伐戰爭,學校曾遭北洋軍閥破壞毀損而停頓,期間中華民國大學院成立並頒行《私立學校條例》。1928年冬,學校依法組織校董會並選舉校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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