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太廳樺太廳成立於1907年(明治40年)4月1日,取代原本的樺太民政署,是根據日本在同年3月15日頒布的敕令33號「樺太廳官制」所成立。最初是設於大泊町,後於1908年8月13日遷至豐原市(現稱南薩哈林斯克)。 根據1920年公佈的《關於施行於樺太的法律特例》(日語原文:勅令第124号樺太ノ郡町村編制ニ関スル件),樺太
大泊支廳shichō */?),為日本過去治理庫頁島時所設置的樺太廳下的支廳,管轄庫頁島的東南部。支廳所在地位於大泊町。於1942年11月樺太廳進行最後一次支廳重編之後被併入豐原支廳。 1907年3月:樺太民政署改組為樺太廳,並於4月設置支廳,最初名為「科爾薩科夫支廳」,轄區包括樺太地區的東南側。 1908年4月:改名為大泊支廳。
真岡支廳shichō */?),為日本過去治理樺太時所設置的樺太廳下的支廳,管轄樺太地方的西南部。支廳所在地位於真岡町。因被蘇聯佔領,於1949年6月1日於廢除樺太廳時同時廢除。 1907年3月:樺太民政署改組為樺太廳,並於4月設置支廳,最初名為「マウカ支廳」,轄區包括整個樺太地區的西側。 1908年4月:改名為真岡支廳。
豐原支廳shichō */?),為日本過去治理樺太時所設置的樺太廳下的支廳,管轄樺太地方的東南部。支廳所在地位於豐原市。因被蘇聯佔領,於1949年6月1日於廢除樺太廳時同時廢除。 1907年3月:樺太民政署改組為樺太廳,並於4月設置支廳,最初名為「ウラジミロフカ支廳」,轄區包括整個樺太地區的東側。
樺山資紀統」官印予劉永福,惟他仍以「幫辦」自稱;期間,樺山與劉永福留下著名的往來書函:〈樺山資紀勸降書〉與〈劉永福致樺山資紀之覆書〉。 1896年(明治29年)3月31日,經10個月的全島軍事討伐後,臺灣總督府條例及民政局官制公布。4月1日,軍政接管轉移為民政政治,臺灣實行台北縣、台中縣、台南縣及澎湖島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