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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类运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板球(或稱木球、槳球、柴球,英語:Cricket)是由兩隊各十一人進行對抗比賽的一項團隊運動。其現代形式起源於英格蘭,盛行於英聯邦國家,如在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印度、南亞、非洲南部、西印度群島等地。板球的球季主要在春季與夏季,與在秋季與冬季踢的足球互補。
板球比賽時間長度不一,國際板球對抗賽的一場比賽每天進行六小時或以上,並長達五天;還有許多午餐和飲茶的休息時間;以及豐富的板球術語,都使板球門外漢非常困擾。但對於球迷來講,這項運動以及頂尖板球國家隊之間的激烈競爭,都為他們提供了充滿激情的娛樂。
板球的雛形可以追溯到12世紀的英格蘭。1300年左右,英格蘭便有愛德華一世之子愛德華二世進行了一種叫做「creag」運動的文字記載。
1598年的資料顯示,位于吉爾福德的皇家文法學校(Royal Grammar School, Guildford)里已有學生參與板球運動。這通常被認為是板球在英文中的首次提及。「板球」(cricket)一詞似乎有許多來源,可能由早期的板球球棍一詞衍生而來:古法語「criquet」(意為某種短棍),或佛蘭芒語「krick(e)」(意為棍、棒),或者古英語「cricc」、「cryce」(意為仗、杆)。另外,法語「criquet」似乎由意為教堂內供人跪着祈禱的長矮凳的佛蘭芒語「krickstoel」而來,由此象徵早期板球使用的僅有兩個直立門柱且長而矮的三柱門。
由17世紀中葉開始至18世紀,板球從兒童遊戲逐漸轉變為成年男性之間進行的賭博運動。而早期的兩根門柱與一根長橫木,在肯特郡的塞文奧克斯(Sevenoaks)板球俱樂部發展成為三柱門,即三根門柱和兩根橫木(民間傳說的原因是曾有一位投手不斷地將球投入兩門柱之間,但由於速度太快,無人能夠確定)。薩里郡(Surrey)的老寇斯頓(Old Coulsdon)舉辦了第一場使用三柱門的板球比賽。充滿自信的寇斯頓和凱特蘭(Coulsdon and Caterham)隊旨在擊敗英格蘭的任意十一人,於1731年舉辦了日益火爆的擂台挑戰賽。1750年左右,漢普郡的翰伯頓(Hambledon, Hampshire)建立了一支板球俱樂部。
1788年,馬里波恩板球俱樂部(Marylebone Cricket Club, MCC)制定了第一套規範英格蘭各郡之間板球比賽的板球規則。
1963年,英格蘭各郡為迅速結束比賽而改良了比賽規則:即每場比賽有嚴格限制的投球輪數,由此板球運動進入新紀元。這使得板球更加流行,在1971年出現新的單日國際賽(One-Day International, ODI)賽制。國際板球理事會(International Cricket Council)迅速採用了新的賽制並在1975年舉辦了首屆ODI板球世界盃(Cricket World Cup)。從此,在鍾情於原有賽制的球迷驚愕失措之時,以犧牲較長時間賽制比賽為代價的ODI賽事卻得到了大眾的青睞。直到2000年代初期,較長時間賽制板球才經歷持續的復甦。
板球是一項使用「板」和「球」的運動。此運動的比賽目的是爭取比對手獲得更多的「得分」(run,或稱「跑位」)。
如果在一場兩局比賽(two-innings match)中,先攻(先擊球)一方的第一局和第二局總得分少於其對手第一局的得分(較罕見,如2012年1月3號到1月6號印度和澳大利亞在悉尼板球場的比賽),則比賽結束,前者出局(dismissed)並被稱為以「一局n分(跑)」輸球,其中「n」為兩隊分數差。如果後攻一方出局時和先攻一方的比分相同,也就是說他們只差一分(跑)就可以擊敗對手(極其罕見的情況),則比賽結果為平手(tie)。
如果比賽雙方都僅剩不超過一局和一定數目的投球(delivery),而比賽被惡劣天氣所暫時中斷,則可以用一個複雜的名為達-路方法(Duckworth-Lewis Method)的數學公式來重新計算新的目標分數。
如果這場比賽由於持續惡劣天氣、無禮觀眾群或諸如此類的事件或情況而終止,並且完成的投球輪(over)少於事先任何方同意的數目,則比賽結果為無結果(no-result)。
板球使用的共42條規則是由馬里波恩板球俱樂部(Marylebone Cricket Club, MCC)同主要板球比賽國商議而得。如果比賽各隊同意,則可以在特定比賽中改動一些規則。其它規則用來補充和改變主要規則以滿足出現的不同情況。比如,對於嚴格限定好球數的單局比賽會有一系列關於賽程和接球位置的修改。
各隊由十一名隊員組成。根據各人的特長,每個選手可以被分為「擊球手」(batsman)和「投球手」(bowler)。攻守兼備的隊伍一般由五到六名擊球手和四到五名投球手組成。擊球和投球都非常優秀的人則稱為「全能手」(all-rounder)。投球的一方中有一名處於特殊接球位置的球員,被稱作「守門手」(wicket-keeper)。
一場比賽由兩名賽場裁判員 (板球)(umpire)主持。其中一名站在投球一側的三柱門之後,作出大多數的裁決。另一名則站在背後內野(square leg)附近的位置,可以看到擊球手的側面,在有更佳視角的情況下作出輔助判決。某些職業賽事中,會有一名場外第三裁判(third umpire)使用電視回放作為輔助判決。國際賽事中,則有一名場外仲裁人(match refree)確保比賽符合板球比賽規則和此項運動的比賽精神。
板球球場是圓形或橢圓形的草坪。球場沒有固定的尺寸,但其直徑通常為450英尺(137公尺)至500英尺(150公尺)。大部分球場還擁有繩子圈成的界繩。
在板球球場中心,有一塊由長方形粘土帶及短草構成的「球道」,又稱「方球場」。球道的尺寸為10 × 66 英尺(3.05 × 20.12 公尺)。
球道的兩頭各立有三根直立木柱,稱為「門柱」(stumps)。兩根「橫木」(bail)放置於柱門頂部的凹槽之中,將三根柱門連接起來。三根柱門和兩根橫木共同組成一個「三柱門」(wicket)。球道的一頭被設定為擊球手站立的「擊球區」,而另一頭則為投球手投球使用的「投球區」。
方球場上畫有被稱作「區域線」(crease)的邊界線。區域線通常用來裁定擊球手出局或決定投球是否合理。
對於規定投球好球數的單輪比賽,球場上有兩種額外標記。其中,一個油漆標出橢圓線由球道兩個寬邊之外以每個三柱門為中心、30碼(27.4公尺)為半徑的兩個半圓,以及平行於球道長邊、距球道30碼(27.4公尺)的兩條直線組成。這條線通常被稱作「內外野線」(the circle),它將球場分為「內野」(infield)和「外野」(outfield)。另外,兩個以每個三柱門為中心、15碼(13.7公尺)為半徑的點線圓之內稱為「小內野」(close-infield)。內野、外野和小內野都是用來執行防守限制的。
擊球的一方在場上有兩名擊球手。其中一名被稱為「擊球員」(striker),面對投球手並擊打投球手投出的球。他的搭檔站在投球區作為「跑壘員」(non-striker)。守門手站在或蹲在擊球區的三柱門之後。
除過投球手和守門手,防守一方的隊長將剩下的九名隊員,即守備員,分散到球場儘量覆蓋大多數的區域。他們的位置根據比賽戰略戰術,會有很大變化。球場上每個位置都有其相應的獨特名稱。
在比賽當天,隊長檢查球道情況來決定適合球場的投球手類型,並選擇十一名隊員。接着兩名隊長通過擲幣來決定哪一方有選擇先攻或先守的權利。
每局比賽被分為若干「輪」(over)。一般來說,每輪包含由同一個投球手連續投出的六個球。投球手不能連續投兩輪。投球手完成一輪之後,便回到防守位置,另一名投球手繼續投球。
每輪結束,擊球區和投球區對調,因此防守位置也有所調整。裁判位置也對調,即投球區的裁判轉移到背後內野(square leg),而背後內野的裁判來到新的投球區。
一局(innings)結束的標誌有:
雙局比賽通常每日至少有六小時實際比賽時間,並持續三到五日。單局比賽則通常花費六小時或更多,且在一天之內結束。每日比賽還有正式的午餐和午茶時間,以及較短時間的飲水時間。在每局之間也有較短的休息時間。
比賽必須在無雨天氣進行。另外,由於在職業板球中投出的球速通常超過90mph(144km/h),比賽需要在擊球手能夠有良好視線的日光下進行。因此比賽會因雨(但除過下毛毛雨)或光線太暗而中止。如今一些單日比賽可以在泛光燈下進行,但除了少數澳大利亞的實驗性比賽,泛光燈並不應用於時間較長的比賽。職業板球比賽通常在室外舉行。這些要求意味着,在英格蘭、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和津巴布韋,比賽通常在夏天舉行。而在西印度群島、印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和孟加拉國,比賽則通常舉行於冬季。因為這些國家的夏季通常是颶風和龍捲風肆虐的季節。
擊球員站在擊球區上等待擊球。擊球手使用的木質板球球拍由長柄和一面平坦的木板組成。如果擊球手用他的球拍擊中板球,則稱為「重擊」(shot)或「揮擊」(stroke)。如果板球擦球拍邊沿而過,則稱為一「側擊」(edge)或一「削擊」(snick)。擊球手揮拍和擊打板球的方式用來為各種擊球命名。根據球隊的戰術要求,他可以防守性地擊球而避免出局,或者進攻性地擊球來迅速地獲得積分。
擊球員按照隊長制定的擊球順序依次出場擊球。首先出場的兩名稱為「開路先鋒」(openers),他們通常是強力擊球員並且將面對最猛烈的投球(對方的快速投球手的體力最為充沛並且板球也是新的)。擊球的一方則以擊球技術遞減的順序開始進攻,前5到6名擊球員通常是隊中較好的擊球手,他們之後是全能手,最後是投球手(他們通常擊球技術並不出眾)。按照戰術要求,這種順序在比賽過程中可以改動。
為了獲得一「分」,擊球員必須擊中板球並且跑到球道的另一端,同時他的不擊球跑壘員搭檔必須跑到他的那端。兩者必須用拍或身體在擊球線之後碰地才能記做一分。如果擊球員擊出的球夠遠,兩個擊球手可以在球道上跑數個來回,將得到兩分或更高。而且擊球員將球擊出後並不是非跑不可。如果擊球手得到奇數分,他們將互換位置,以及擊球與非擊球的角色;若得偶數分或本輪未得分,則位置將到本輪結束才會互換。
如果沒有擊球員處於最近的擊球區內時,一個守備員將這一端三柱門上的橫木用球擊打掉落,則離此三柱門最近的擊球員出局。如果被擊出的球在界繩內落地又滾出或彈出界繩外,擊球一方得四分,稱為四分打(four);而球沒有落地而直接飛到界繩外,則得六分,稱作六分打(six),球員直接得分,不用跑。同樣,如果球擊中一名場上防守球員的頭盔,則得五分(這種情況雖然很少出現,但是規則之一)。
擊球手所得的每一分都記入全隊的總成績。全隊總成績還包含一些不計入任何擊球手個人成績的得分。這些分數被稱為「附加分」(extra,在澳大利亞被稱為sundry)。附加分分為失誤點(bye)、觸身點(leg bye)、廢球(no ball)、歪球(wide)和罰分。前兩種在擊球員未能用球拍擊中球的情況下得到,廢球和歪球則是由於投球員犯規所致。至於罰分,是在比較嚴重的違規情況下,如破壞球、故意拖延時間或破壞方球場,裁判可以判給對方罰球加五分,獲得罰球得分的一方不需要擊球。
投球員將板球投向擊球員的投球動作為:手臂伸直。如果他在任何情況下彎曲肘部,將會被視作違規,所投之球被稱為廢球(no ball)。投球時,投球手在釋放球的同時,整個後腳應在區域線圍成的區域之內,部分前腳也在其內,否則也是廢球。通常情況下,投球員將球擊中地面然後反彈至擊球手。投球員所投之球必須在擊球手能夠觸及的一定範圍之內,否則所投之球會被判定為「歪球」(wide)。
注意:如果擊球手擊到球,則不能稱之為「歪球」。
投球員的主要目標是擊落「三柱門」的橫木,使擊球員「出局」(dismissed)。通常來說,按照擊球的排列順序,投球手使對方熟練擊球手出局的越多,對方的得分機會就會越少,剩餘擊球手的水準就越低。他們另一個目標是儘量限制每個投球輪對方的得分。這被稱作為節分率 (economy rate)。如果投球員使擊球員出局,他的名字會記入成績。投球員可以分類為:速球派(pace bowler)和旋球派(spin bowler)。
板球用球的中心是軟木球,外面緊密纏繞了數層細繩,最外層是用皮革包裹,並用輕微凸起的縫合線縫合。成年男性使用的板球重量必須在5.5至5.7盎司(155.9至163.0克)之間,其周長應在8又13/16至9英寸(224至229毫米)之間。女性和青年使用的球則較小。
擊球手可以一直擊球直到「出局」。出局的方式共有十種,一些被記作投球手擊落橫木的成績,一些則不計入任何人的成績。如果一名擊球手出局,擊球的一方則派出另一名擊球手代替他的位置,直到十個擊球手都被淘汰,一輪結束。
許多出局的方式需要三柱門被「擊倒」(put down)。三柱門被擊倒意味着投出的板球,或手持板球的守備員將柱門之上的橫木移掉,或將柱門從場地之中拔起。十種出局方式中,前六個比較常見,後四個有關專門細節的則很少發生。簡單地說,這十種方式有:接殺(caught)、投殺(bowled)、觸身出局(leg before wicket, lbw)、追殺(run out)、擊殺(stumped)、打門出局(hit wicket)、手球出局(handled the ball)、二擊出局(hit the ball twice)、阻守出局(obstructing the field)、超時退場(timed out)。
另外,擊球員可以在未出局的情況下離開球場。如生病或受傷,這意味着「受傷退場」(retired hurt)或「生病退場」(retired ill);如果此擊球員沒有出局,他可以在充分復原後,同一局之內重新擊球。沒有受傷或生病的擊球手也能下場,此時他將視作自願退場(retired out),但沒有人因此記入成績。
在「廢球」的情況下,擊球員不能因「投殺」、「接殺」、「觸身出局」、「撃殺」或「打門出局」而被判出局。而在「歪球」的情況下,他也不能因「投殺」、「接殺」、「觸身出局」或「二擊出局」而被判出局。
一些出局情形可以發生在投球員未投球的情況下。不擊球的那個擊球員可以被投球員殺出局,如果他在投球員投球之前離開他的區域線,或者他可以在任何時刻因「阻守出局」或「自願退場」而下場。「超時退場」出局也是在非投球情況下出現。其它所有出局情形中,每次投球應只有一名擊球手出局。
而其它形式的比賽中,如果一個球員因傷病不能繼續比賽,替補可以上場替換他;但替補不能投球、擊球、作為隊長或守門。這裡的替補是臨時性質的,當受傷球員可以上場之後,他將離開球場。
中國大陸的板球運動可以追溯到1858年,上海舉行了有記載的首場板球比賽。1863年,上海板球俱樂部(Shanghai Cricket Club)成立。兩個俱樂部之間的比賽由1866年開始,直到1948年解散為止。1980年代至1990年代在北京曾經成立過北京板球俱樂部(Peking Cricket Club),但僅是各駐華大使館之間的比賽組織。
中國板球協會在2004年7月1日加入國際板球理事會,成為最低一級的接納會員(Affiliate Member),並在2017年成為可以參加國際比賽的準會員(Associate Member)。
香港由於曾為英國殖民地,板球歷史也相當久遠,早於1841年便舉辦了史上首次板球比賽。1851年成立的香港木球會(Hong Kong Cricket Club),是英格蘭之外建立的第一批板球俱樂部。1903年更成立當地甲組聯賽,其後於1968年成立香港板球總會,為板球運動推廣組織。目前香港板球運動主要舉辦的賽事,為獲得國際總會認可的世界級賽事「香港六人板球賽」[2][3]。板球在香港南亞裔人士中相當流行。
台灣之板球運動最早可以追溯至1960年代,國民政府曾派隊至澳洲學習板球,但因當時的台灣為農業社會所以並未發展。 然而因為歷史上受美日文化影響較深,板球運動的能見度始終遠低於棒球、籃球等主流運動,遲至2010年才成立官方組織中華台北板球運動協會中華台北板球運動協會,2012年加入了亞洲板球理事會(Asian Cricket Council) 成為Associate Member。但現已休會。
板球對抗賽(Test cricket)是最傳統的一種板球賽形式,每場賽事通常進行四到五天,無限制投球輪數,並且只有具備對抗賽資格的國家間的比賽才被認可為對抗賽。
對抗賽始於1877年,在1876至1877年球季英格蘭板球隊於澳洲巡迴賽,首屆對抗賽於1877年3月15日開始,規定每個投球輪4個投球。3月19日,此次對抗賽以澳洲45分勝出。在兩隊第九次交手之後,英格蘭和澳洲之間舉行的板球系列對抗賽被稱作為「骨灰杯」(The Ashes)。此項系列賽的獎盃是一座小而易碎的陶質骨灰瓮。此獎盃是在1882/83屆英格蘭板球隊在澳大利亞獲勝之後,一群墨爾本婦女向當時的英格蘭隊長艾弗·布萊(Ivo Bligh)贈送的,據說裡面裝有兩隊在第二屆對抗賽時使用的一塊三柱門橫木或一隻板球的灰燼。(此項賽事現在仍在舉辦,每兩年左右一次,是世界上最負盛名的板球賽。)
隨後,全世界已舉辦過超過2000場對抗賽。而可以參加對抗賽的國家已增加至10個,依取得對抗賽資格的順序,包括英格蘭、澳洲、南非、西印度群島、紐西蘭、印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津巴布韋、孟加拉國。
而頂級賽(First-class cricket)是對抗賽的一種形式,只是通常不限於國際層級的比賽。頂級賽通限制只有取得對抗賽資格的國家才可以舉行,包括他們的國家或區域隊。而像肯亞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非對抗賽國家,它和其它頂級比賽隊伍之間的比賽被認為是頂級賽事,但它的國內賽事卻不可以。通常來說,比賽雙方都是國際板總認可的頂級賽球隊時,本場比賽即能確定為頂級賽事。
各國主要的頂級賽名稱如下:
單日賽(one-day matches),也稱「有限輪比賽」(limited overs cricket)或「板球快賽」(instant cricket),由傳統的英式板球發展而來,用以提高比賽上座率。單日賽在1960年代開始出現,它所需時間較對抗賽短,場面則更為激烈。單日賽首場比賽舉行於1971年。當英格蘭隊在澳大利亞巡迴時,一場對抗賽因雨終止,單日賽從此便大受歡迎。1975年誕生的板球世界盃更增強了這一趨勢。縮寫「ODI」(One-day International)通常用以稱呼國際單日板球賽。單日賽中,每隊只有一個限定投球輪的擊球局(innings),在國際賽事中通常為50局。雖然被稱作單日比賽,但如果比賽因雨中止,將會延續到第二日(近幾年由於延續比賽的影響甚大,包括安排讓球迷第二日回到球場等事宜,裁判通常縮減比賽的球局數以求當日完成賽事,而縮減的局數則是經由裁判以規則所定的公式算出)。晝夜比賽通常會將比賽延續至夜間。使用彩色球衣,更為頻繁的賽事及更加注重比賽結果等創新使得ODI比賽更為激烈,令人緊張和興奮,因此擁有眾多支持者。一些如快速得分,高難度的接球方式(gravity-defying fielding)和精準的投球等策略則使得這種比賽形式較對抗賽更加充滿活力。
單日賽規則在國內層級中,通常稱為A名單賽(List A circket),不過由於板球重視國際對抗的傳統,國內賽在跟進單日規則方面比較沒有制度化,因此比較沒有常態舉行的重大比賽。
在單日板球規則實施後,21世紀初板球界又推出了2020(Twenty20)規則的單日板球賽,由於這種比賽規定每局20輪,使得比賽異常短促,吸引更多球迷的比賽,引起極大的關注。2007年起,國際板總也推出了世界2020大賽,成為國際單日板球賽中,盛大程度僅次於世界盃的賽事,也可以視之為小世界盃。
這項風潮也從國際賽吹向國內賽事,過去板球的國內比賽通常以地區際的對抗賽最為重大;而2020規則的國內板球賽,一開始也僅是由這些既有的地區球隊在正規比賽外進行,賽制也比較不固定。不過在2008年印度獨立於原本的國內聯賽,推出印度超級板球聯賽(Indain Premier League,IPL),引起市場上的巨大成功後,近年其他國家起而效仿,也創立了獨立的2020板球聯盟,像是澳洲2020大聯盟、孟加拉國超級板球聯賽、斯里蘭卡超級板球聯賽、加勒比超級板球聯賽、巴基斯坦超級板球聯賽等。另外也在印度主導下,於2009年催生了各國2020冠軍隊的交流賽-2020冠軍聯賽。
對抗賽 | 單日賽/二十輪單日賽 | |
---|---|---|
比賽長度 | 通常四天或五天 (有些只是兩、三天) | 一天以內 |
比賽時間 | 日間 (2015年末嘗試夜間比賽) | 日間或夜間 |
局數 | 雙方各兩局 | 雙方各一局 |
球數 | 不限,但如天氣及日光許可,兩隊總球數可達2700個好球 | 通常為300或120個好球 |
球衣 | 白色,通常沒有球衣號碼 | 各種色彩,有球衣號碼 |
國內賽稱呼 | 頂級賽 | A名單賽、2020賽 |
國際賽稱呼 | 對抗賽 | 單日國際賽、2020國際賽 |
每投手球數上限 | 沒有 | 60個好球,24個好球 |
國際板總承認有參賽資格的國家 |
國際板球理事會(International Cricket Council,ICC),又稱國際板總,是板球運動的國際主管團體。其總部位於阿聯酋迪拜,在10個對抗賽國家設有代表處,並有推選出的小組代表非對抗賽國家。每個國家有規範本國板球賽事的國家板球委員會。國家板球理事會通常挑選國家隊並組織國家隊主客場比賽。
進行板球運動的國家按照該國基層板球運動的水準分成兩個梯隊。最高一級是國際板球理事會的完全會員(Full Member),即參加對抗賽的國家。它們直接進入四年一屆的世界盃比賽。次之是國際板球理事會的準會員(Associate Member)。由2017年開始,原本是最低一級的接納會員(Affiliate Member)全部升格為準會員。
國家 | 管理組織 | 加入時間 | 目前ICC單日賽冠軍杯排名 | 目前ICC對抗賽冠軍杯排名 | 目前Twenty20國際賽排名B |
---|---|---|---|---|---|
澳大利亞 | 澳洲板球理事會 | 1909年7月15日 | 1 | 3 | 2 |
孟加拉 | 孟加拉國板球理事會 | 2000年6月26日 | 9 | 9 | 10 |
英格蘭 | 英格蘭與威爾斯板球理事會 | 1909年7月15日 | 5 | 5 | 5 |
印度 | 印度板球控制理事會 | 1926年5月31日 | 2 | 1 | 6 |
新西蘭 | 紐西蘭板球理事會 | 1926年5月31日 | 4 | 6 | 8 |
巴基斯坦 | 巴基斯坦板球理事會 | 1953年7月28日 | 7 | 7 | 1 |
南非 | 南非板球理事會 | 1909年7月15日 | 3 | 2 | 3 |
斯里蘭卡 | 斯里蘭卡板球理事會 | 1981年7月21日 | 6 | 4 | 4 |
西印度群島 | 西印度羣島板球理事會 | 1926年5月31日 | 8 | 8 | 7 |
辛巴威 | 津巴布韋板球聯盟 | 1992年7月6日 | 10 | - | 9 |
愛爾蘭 | 愛爾蘭板球聯盟 | 2017年6月24日 | |||
阿富汗 | 阿富汗板球聯盟 | 2017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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