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欽典(1918年—2007年11月17日),是中華民國國防部保密局下屬之交通部交通警察總局的白公館看守班班長,於1949年11月27日的重慶一一·二七事件中釋放了白公館內的全部19名被關押者。
經歷
1918年,楊欽典出生於河南省郾城縣大劉鎮周莊村的一戶貧苦農家。
1940年4月,為了躲避國民政府因中國抗日戰爭而進行的抓壯丁行動,楊欽典考入胡宗南所辦的西安軍校七分校教導團。1942年,楊欽典成為了國民革命軍第三十七集團軍的一名騎兵,期間因為身材高大而被蔣中正挑選為警衛團的警衛,10月,楊欽典進入中華民國國防部保密局下屬的交通部交通警察總局特務隊擔任班長,並自西安調防四川,在抗戰和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一度擔任宋子文、孔祥熙等政要的警衛[1]。
1948年,楊欽典被調職到白公館擔任看守班班長。在看守被關押者期間,楊欽典長期接受宋綺雲、許曉軒、陳然、羅廣斌等人的統戰工作,心中漸漸認可了中國共產黨的價值觀,並對被關押者產生了同情之心,被關押者稱楊欽典為「尚未爛到心肺的看守」。
1949年9月6日,楊虎城及其秘書宋綺雲等6人被處決於松林坡,楊欽典參與了處決行動。行刑期間白公館看守長楊進興要求楊欽典處決宋綺雲8歲的兒子宋振中,老實巴交的楊欽典從未殺過人,他手忙腳亂地模仿其他特務的動作,試圖將宋振中掐死,但因緊張加上下不了手久久不能成功,後楊進興出面干涉將宋振中捅死,並罵楊欽典是廢物。經過此次行動後,楊欽典心中對被關押者充滿了愧疚,並成為其後來協助被關押者越獄的關鍵動機[2]。
1949年11月27日,由於渣滓洞方面的集中處決缺少人手,西南長官公署二處雷天元便帶領大多數行刑者前往協助,將將寄押在白公館的19名被關押者交看守長楊進興全權處理,楊進興便叫來楊欽典,命令他一人留下繼續看守二處寄押的人犯,自己則帶領一幫親信離開了白公館回到了重慶市區。關鍵時刻,楊欽典丟下牢中的關押者走出大門,落上鐵鎖,棄獄出走,出現了「大屠殺之夜」白公館牢獄一個多小時無人看管的狀態。而後楊欽典遇見了白公館伙房雜工李育生,對方要求楊欽典釋放關押者。回到看守所後,羅廣斌等關押者乘機給楊欽典做工作,勸他不要跟特務部隊走,把這19個人救出去以向共產黨立功贖罪,共產黨人問及時保證為他證明,並為他解決工作。經過思想鬥爭,楊欽典最終把門鎖打開,但未取下。為了穩妥起見,楊欽典與羅廣斌約好,他和李育生先上樓觀察動靜,看警衛部隊是否撤走,如果撤光了,就在樓板上跺腳三下為信號,下面的人聽到信號就把鎖取下跑出去。在收到上方確認警衛部隊全部撤走的消息後,羅廣斌把突圍的路線告訴大家,並按身體強弱搭配,分編小組,而後指定周居正、李蔭楓上樓照顧郭德賢母子三人,之後一齊逃出了白公館。楊欽典和多數被關押者一道於歌樂山上隱蔽了起來[3]。
中國人民解放軍攻占重慶後,楊欽典前往當地公安機關自首。政府根據羅廣斌等人的證言,證實其在關鍵時刻「將功補過」,對其寬大處理不予追究,還準備把他安排在重慶市公安局工作。但楊欽典表示想家,政府最終根據他的意願,給他發了路費,讓他平安地離開了重慶市[4]。
文革中,重慶市公安局宣布「逮捕國民黨特務楊欽典」,楊欽典因歷史問題被判刑20年,關押在四川省第一看守所;楊欽典被捕期間,大兒子楊存良因為家裡出了個「特務」父親受到牽連,所擔任的生產隊會計一職被撤銷。楊欽典的妻子因為思夫心切,於1977年因病逝世。1982年,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查明:楊欽典在解放前任白公館看守員期間犯有嚴重的罪行,但在解放前夕的重慶一一·二七事件中,他「親自放出革命志士10餘人,有立功表現」,對其逮捕判刑予以糾正,撤銷判決,對楊欽典不予追究。楊欽典因此得以回到河南老家務農。
1998年開始,楊欽典先後在孫子等親屬的陪同下,六次奔赴重慶,回到歌樂山革命紀念館「緬懷先烈」。
2004年11月27日晚,在白公館和渣滓洞,重慶市為「『11·27大屠殺』殉難烈士」舉行「盛大而隆重」的悼念活動,楊欽典參與了悼念活動。他蹲在墓碑前,哭着為「革命烈士」焚燒冥鈔。
2006年4月,楊虎城的孫子楊瀚專程來到河南省漯河市與楊欽典見面。在與楊瀚交談期間,楊欽典泣不成聲,感謝楊瀚能夠專程來看望他,並對當年「殺害革命烈士」的行為道歉,而楊瀚也對楊欽典表達了同情:「其實,他也挺可憐,也是時代的受害者!」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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