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鴻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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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鴻慈(1853年—1910年),字少懷,廣東南海人,立憲派人士。是滿清粵籍官員中官位最高之人,入仕後歷任刑部侍郎、戶部侍郎、禮部尚書、法部尚書、內閣學士、協辦大學士、軍機大臣等;任戶部右侍郎時與載澤、端方、李盛鐸、尚其亨組成「五大臣」考察團於1905年底被簡派赴東西洋考察,是為晚清朝中重臣之一[1]。
生平


戴鴻慈自幼聰穎,十五歲為廩生,同治十二年(1873年)癸酉拔貢,同年中式第一名舉人(解元)。光緒二年(1876年)成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光緒二十年(1894年)翰林大考,名列一等。歷官刑部侍郎、戶部侍郎。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被任命為出洋考察政治五大臣之一。考察時他悉心考察各國憲政、經濟、教育、司法等各方面的情況。歸朝後,綜合五人考察所得,寫出《出使九國日記》12卷,編成《列國政要》133卷及《歐美政治要義》18章進呈,奏請立憲。同時並任第一任法部尚書領導法部掌司法行政,與沈家本領導的大理院既有分歧又有合作[1]。
宣統元年(1909年)八月,以尚書銜在軍機處行走,十一月,升協辦大學士。次年正月逝世,終年58歲。賞加太子少保,諡文誠。《清史稿》有傳。
成就
戴鴻慈對詩和書法都頗有造詣。
墓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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