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元年(1403年)鄉試中舉[1]。永樂九年(1411年)辛卯科進士,授監察御史,在出按江西時,因進言忤旨,貶為峽山知縣,再因事連坐罷免歸鄉。
明仁宗繼位後,召為大理寺少卿。任上直言進諫,因言語過激,招致禮部尚書呂震、吳中,侍郎吳廷用,大理卿虞謙等人彈劾。而在內閣首輔楊士奇的解釋下,明仁宗寬恕弋謙,並下詔己罪。之後升副都御史,去四川監督采木事務。
宣德年間,派任交趾右布政使,因王通退出交趾,弋謙被一併判死。
正統初年,釋放為民。土木之變後,以布衣之身上京舉薦寧懋、阮遷等人。景泰二年(1451年)卒[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