廓藏戰爭,尼泊爾方面稱之為尼泊爾-西藏戰爭(尼泊爾語:नेपाल-तिब्बत युध्द),是清咸豐年間廓爾喀(今尼泊爾)入侵西藏的戰爭。
背景
1814年,英國發動了英尼戰爭入侵尼泊爾(廓爾喀)。次年,尼泊爾向駐藏大臣喜明求援,清廷以「大皇帝撫育萬國,一視同仁」[2]為由拒不發兵。尼泊爾戰敗求和,此後逐步成為英國的保護國。1846年,拉其普特人江格·巴哈杜爾·拉納在英國的支持下掌握了尼泊爾的軍政大權,成為世襲首相,史稱拉納王朝。廓爾喀族沙阿王朝的君主完全成為拉納家族的傀儡。
從1792年到1846年期間,尼泊爾與西藏相安無事,雙方爭議透過駐藏大臣調解或與談判解決。咸豐年間,清廷正忙於鎮壓太平天國,英國則在克里米亞戰爭中與俄國作戰,都無力介入喜馬拉雅山地區。西藏六世班禪喇嘛於咸豐二年去世,十一世達賴喇嘛年幼,攝政的哷徵呼圖克圖並不強勢,達賴喇嘛的下屬與噶廈的關係不協。[3]親英的拉納家族乘中國內部之亂局,企圖在西藏攫取更多的權利。咸豐四年(1854年),尼泊爾致書清廷,提出派兵助剿太平天國,且軍費由西藏地方承擔,清廷未予應允。尼泊爾又指責西藏官員違約向尼泊爾人徵稅,搶劫、斃傷尼泊爾商民。次年,清廷諭令駐藏大臣赫特賀秉公查辦,「毋得偏袒,致該國有所藉口」[4]。
經過
咸豐五年(1855年)三月,尼泊爾派兵佔據濟嚨(今西藏吉隆縣吉隆鎮)、聶拉木、補人宗(今普蘭縣)、絨轄(今定日縣絨轄鄉)。時值清軍全力與太平軍等作戰,清廷無法調兵入藏,只得依靠本地藏軍抵抗。咸豐五年(1855年)十月,藏軍一度收復聶拉木,尼泊爾派兵增援,再度奪回。咸豐五年(1855年)年底,清廷令駐藏幫辦大臣滿慶調集清兵兩千人入藏增援,尼泊爾遂趁勢提出議和。
此時剛成年的十一世達賴喇嘛凱珠嘉措暴病而亡,清廷亦不願拖延戰事。[5]雙方遂於咸豐六年(1856年)三月在尼泊爾的塔帕塔利訂立《藏尼條約》。
軍事行動停止後,雙方談判恢復。藏人擔心康區發生叛亂,而尼泊爾的財政卻捉襟見肘。尼泊爾對一千萬盧比的要求被降到名義上的年度付款,尼泊爾的領土野心被放棄。在《藏尼條約》中,藏人同意每年向尼泊爾支付一萬盧比的補貼,並允許在拉薩建立一個尼泊爾貿易站和代理機構。西藏一次性支付了50,001盧比作為第一期付款,但拒絕在第二年支付,導致兩者之間的戰爭繼續。
注釋
參考書目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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