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知令江戶時代,寺院及神社的領地(稱寺社領)是得到當時政府認可的,同時可免繳地租。在1871年(明治4年)及1875年(明治8年),政府先後發出兩次上知令將那些土地沒收。在廢藩置縣的同時,由於給予寺社領的領主權力已被瓦解,寺社領本身已失去了法律依據。由於實行地租改正,在全國土
平群郡江戶時代南部大部分區域為幕府的直轄領地,北部則多為郡山藩的領地,另有小部分區域屬於寺社領(日语:寺社領)或旗本的領地。 19世紀明治維新後,原屬奈良奉行管轄的幕府直屬領及旗本領地、寺社領改隸屬新政府設立的奈良縣,郡山藩領地在1871年實施廢藩置縣後隸屬郡山縣,但在同一年的府縣整併中,
神郡神郡(日语:神郡/しんぐん/かみのこおり Shingun/Kaminokoori)是日本律令制下指定為神社所領(日语:所領)或神域的郡,作為其中一種社領(日语:寺社領),神郡的收入用來支付神社的修理和祭祀等各項開支。 文獻上,神郡一詞最早出現於持統天皇6年(692年)。然而按《神宮雑例集》和《常陸國
添下郡江戶時代添下郡的市區部分大多為郡山藩的領地,另有小部分區域屬於小泉藩、寺社領(日语:寺社領)或旗本的領地。 19世紀明治維新後,原屬奈良奉行管轄的幕府直屬領及旗本領地、寺社領改隸屬新政府設立的奈良縣,其他區域在1871年實施廢藩置縣後分別隸屬郡山縣、小泉縣,但在同一年的府
八幡市吉時期一度重建此橋,但再次遭到沖毀後,直到20世紀之前,此地要通過淀川都只能靠渡船。 在江戶時代分屬寺社領(日语:寺社領)、天領,也有部分區域屬於淀藩的領地。1868年江戶幕府結束後,屬於天領和寺社領的部分被劃入京都裁判所,旋即又改設為京都府;1871年屬於淀藩的部分短暫改設淀縣管轄後,於同年底也被併入京都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