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爾都統是清朝政府設置、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沿用的一個職務。清代為管理八旗察哈爾的武官職務,北洋時期傳化為民政官職[1]:14。
歷史沿革
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設游牧察哈爾八旗時,以遷察哈部衆於宣化府、大同府邊外,編為八旗如內制。三十八年(1699年),增設總管,初隸蒙古八旗都統,後又增設都統駐張家口。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增設都統、副都統以下官職有差」(載《欽定八旗通志:兵制志》卷三十二)。
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十月,清廷增設察哈爾都統、副都統之分,駐地在萬全縣張家口,統轄八旗四牧群。十一月,任命鑲藍旗宗室嵩椿為都統,正藍旗滿洲常青為副都統。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五月,巴爾品代察哈爾都統。是年,在張家口上堡建察哈爾都統署。宣統三年(1911年)9月,清廷任命馮國璋為察哈爾都統,馮國璋未到任,由何宗蓮署理[1]:14。終清一代,除馮國璋、何宗蓮外,擔任過此職的漢族官員僅有黃懋澄(代理)一人。其餘多為滿蒙權貴[2]:71。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9月5日,何宗蓮被任命為察哈爾署理都統。該職仍專營八旗四牧群事項。
1914年6月14日,北洋政府改察哈爾都統轄區為察哈爾特別區,察哈爾特別區範圍包括八旗察哈爾和錫林郭勒盟等地。北洋時代的察哈爾都統兼管特別區民政,成為該地行政長官。至1928年前,共歷八位察哈爾都統。1928年10月,察哈爾特別區改為察哈爾省,廢除都統公署和都統,改為省政府委員會和省主席[1]:14。
清代歷任察哈爾都統
- 嘉慶年間,十一人、十二任:
- 道光年間,二十人、二十二任:
- 咸豐年間,五人、七任:
- 同治年間,六人、八任:
- 光緒年間,二十人、十九任:
- 宣統年間,四人、三任:
參見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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