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韓語:학원)是以盈利目的開辦的私人學習機構,多為補習班,流行於韓國,一般用給學生提升考試成績、跟上傳統學校的教學進度、追上其他同學的成績、學習學校沒講到的內容、準備大學修學能力試驗。大多數學生會上這類帶有學科性質的學院,除極少數會參加鋼琴、美術、游泳、跆拳道等非學科類學院。在朋友的帶動下,部分學生會主動要求上補習班。另外也有給成年人開設的學院,譬如插花、駕駛培訓、藝術、音樂、體育、職訓、電競、Hip Hop等類型[1]。這個詞有時也指韓裔美國人在美國開設的類似機構[2][3]。
不同年齡的孩子都會上這類學院,特別是學齡前兒童。學科類學院一般開設數學、外語、科學、美術、音樂等課程[4],非學科類學院有空乘、職業玩家、嘻哈、練習生等類型,其中又以練習生最為搶手[5]。部分成年人也會參加學科類學院,尤其是那些想學英語的人。
儘管大眾普遍認為學院填補了公立學校系統無法填補的需求[6],也有一些人認為這些培訓班造成韓國平民階層與富裕階層子女的起跑點不一致[7][8]。
2008年,韓國已有7萬多家學院,其中47%為高中入學考試開設[9]。而根據2010年的數據,韓國有近75%的學生來過學院學習。[10]根據2019年的數據,韓國學生整體補習比率為74.8%,其中中學生為71.4%,小學生為83.5%。[1]每周的課外班上課平均時長為6.5小時[11]。
歷史沿革
1885年,亞篇薛羅開設培材學堂,以此掩護當時在韓國屬於違法的傳教活動。許多人到培材學堂學英語,儘管亞篇薛羅的主要目的是傳教[12]。
1980年,時任韓國總統全斗煥認為私人輔導班(과외)加重了窮人的負擔,無助於推廣社會平等,下令禁止,將上輔導班的行為列作非法。之後幾年,政府陸續放寬政策,允許開設輔導班,從此越來越多人及組織提供私人教育[13],最終相關禁令於1990年代被裁定違憲[14]。
李明博政府時期,當局為了減輕學院帶來的經濟負擔,鼓勵學生休息,要求學院在晚上10點必須關門。政府官員定期在各地區進行巡邏,打擊非法開班。此外李明博政府還限制學院過高收費[1][10]。不過韓國法院裁定政府限制私人學院收費金額違憲[15]。2008年初,首爾政府收緊允許私人學院自行設定上課時間的法規[16]。然而僅過了五天,政府就收回政策[17],原因在於市議會認為缺乏規管機構以及實行政策的資源[18]。除了上述限制,政府還要求向私人學院公開收費金額,好讓家長投訴打算漲價的學院[19]。若存在虛假宣傳,學院的運營執照會被吊銷。另外,學院需要開具現金收據[20]。2009年7月,政府啟動獎勵計劃,鼓勵大家舉報存在不當行為的私人學院[21]。這些政策的目的是減少私人學院的費用。然而,部分學院會增加周末的課時,以彌補工作日較少的課時。也有家長找私教教小孩[22]。2009年,據報有67%的學院收取過高費用[23]。
2008年3月,政府禁止學校老師給私人學院出試卷。消息指部分老師向學院泄露考試卷和考試問題,讓學院學生在學校考試中獲得優勢[24]。
2009年10月,有家長、老師、學生和私人學院老闆向法院提出上訴,挑戰首爾、釜山政府規定學院關門時間[25]。兩市的限制措施於2009年夏季施行[22][26]。法院在裁決中表示,學院提前關門是出於克服疲勞及身體發育目的,確保高中生有充足睡眠很重要,所以很難說禁令過度限制了基本人權。」
截至2010年4月,2.5萬家學院在首爾教育局登記,其中6000家位於富人區江南區[27]。消息指首爾以外的地方議會決定不實施晚上10點強制關門的措施[28]。即使有強制關門時間,首爾部分私人學院會想方設法躲避[29]。
影響
過度補習令學生壓力大,使得學生自殺率高發。由於韓國國內日趨激烈的教育競爭,迫使部份學生轉到海外升學、甚至留在海外工作或定居。[1]
私人學院數量高於其他地區,已經成為江南區房地產價格上漲的首要原因,尤其是大峙洞。而在1970年代,首爾政府就已安排部分名校搬到當地。許多居民認為他們的孩子必須上這些學校,這樣才能躋身名企,大獲成功。為了讓孩子上名校,越來越多家長搬到當地,使得當地房價是首爾同類地區的三倍[7][30]。2003年,首爾政府計劃在板橋新都市開設私人學院中心,以緩解江南區的壓力[31],但被外界批評轉移矛盾,而不是在實質上解決問題,最終在幾個星期後取消計劃[32]。
英語教學
早在1883年,韓國就有人聘請英語母語者教英語,滿足大眾需求。托馬斯·哈利法克斯(Thomas Hallifax)成為政府學堂同文學聘請的第一位教師[12]。由於偏向讓英語母語者教英語,韓國許多私人學院會請英語國家的人上課。這類學院不單開設英語課程,還會開設其他課程。外國人若要從事英語教學,必須滿足幾個條件:系澳大利亞、加拿大、愛爾蘭、新西蘭、南非、英國或美國的公民、有國家級別的無犯罪記錄、在上述任一國家獲得學士學位[33][34]。外國人簽訂一年期合約,會獲得月薪、往返原籍國機票等報酬,一般還會獲得與簽約時長同等時效的免費公寓或住房津貼,乃至退休金及合約到期時多一個月的「遣散費」[35]。
外籍教師對私人學院的看法不一。部分人抱怨住房質量差,沒有薪資,與學校產生分歧,以及在合約第11個月就被解僱,沒拿到遣散費,不過也有教師覺得他們供職的學院沒有什麼大問題[35]。有人提議為私人學院設立黑名單及白名單,但也有意見認為設立清單也不一定有效[36]。
海外
一些英語國家也有私人學院的身影。在北美,75%的韓語補習班與教會有聯繫[38]。截至2006年,在美國韓國學校協會(Korean School Association of America)登記的私人學院中,有75%以上隸屬於韓國教會。這些學院有世俗及非世俗之分[39]。日裔社群的補習校和華裔社群的補習班與這些私人學院類似[38]。到2010年,每年有5萬個韓裔美國人就讀於傳統韓國學校[40]。
1903年首批韓國人移民美國後,一大批韓國學校在夏威夷生根[41]。現今美國的韓國補習學校則在1970年代出現,當時屬於周末學校,旨保存韓裔學生的韓裔美國人身份。這些學校教授韓語,讓韓裔美國人的子女同化,也提供課後輔導服務。到1980年末,大約500家學校登記在KSAA[39]。從1990年代開始,部分韓國學校開始像韓國本土的補習班那樣,提供學科類輔導課程[42]。
博士論文《韓國傳統語言學校的白人至上主義、種族化及文化政治》的作者姜熙龍(Kang Hee-Ryong)認為韓國傳統學校「不僅僅是對抗種族化勢力的反霸權手段」,還是不同代韓裔美國人之間的「妥協產物」[40]。
參見
- 韓國教育
- 浪人 (學生)
- 櫥窗學校
參考資料
- Kang, Hee-Ryong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White supremacy, racialization, and cultural politics of Korean Heritage Language Schools (PhD thesis). 2010. ISBN 112454688X.
- Zhou, Min, & Kim, Susan 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Community forces, social capital, and educational achievement: The case of supplementary education in the Chinese and Korean immigrant communities" (Archive). Harvard Educational Review, 2006. 76 (1), 1-29.
- Kim, K. K. (2007). Jaemihanin Minjokkyooke Kwanhan Yongoo (A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thnic Education for Koreans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Korea Educational Review, 13 (1), 57–87.
注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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