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事件,又稱為偽事件,[1]是指媒體為宣傳而策劃、或經媒體報道而形成的事件、活動。[2]
偽事件一詞由理論家和歷史學家丹尼爾·布爾斯廷在他1961年出版的《形象:美國偽事件指南》一書中率先提及。他認為媒體事件與自發的事件不同,是一種事先計劃好的事件。[3]該概念和後現代主義中所說的超真實密切相關,但布爾斯廷提出這一概念的年代比後現代主義的興起以及尚·布希亞提出「超真實」概念更早。媒體事件的發生是一種事件管理,可認為其原真性比自發的事件更低。
媒體事件已成為媒體研究的一個理論術語,最初由Elihu Katz和Daniel Dayan在1992年出版的《媒介事件:歷史的現場直播》(Media Events: The Live Broadcasting of History)一書中提出。[4]其中,媒體事件是現場直播、聚集群眾的、具有敘事進程的儀式性活動,例如皇室婚禮或葬禮。[5]媒體活動的決定性特徵是即時性(即現場直播)、由非媒體實體組織、包含儀式和戲劇價值、預先計劃並關注個性,無論是個人或還是團體的個性。[6]2009年的一本書《Media Events in a Global Age》更新了這一概念。[7]媒體事件理論也被應用於社交媒體,例如對有關瑞典選舉的推文的分析,[8]或對美國總統拜登就職典禮期間的伯尼·桑德斯手套迷因的分析。[9]
媒體事件大多圍繞新聞公告、紀念日、新聞發布會或演講、示威等展開。媒體事件或偽事件的報導並不支付廣告費用,其目的是透過公共關係來吸引其他媒體和公眾的關注。理論家麥克盧漢指出,偽事件是與現實脫節的事件,只是為了滿足對流行文化持續興奮和興趣的需要。這些事件是「計劃、種植或煽動的(Merrin,2002)」,只是為了日後一次次地重現。[10]
為了區分偽事件和自發事件,布爾斯廷在他的《隱藏的歷史》一書中闡述了偽事件的特徵:戲劇性的、可重複的、成本高昂的、理智策劃的、社交性的。它還會引發其他偽事件,人們必須知道這一點才能說是「知情」。[11]
歷史案例
隨着大眾媒體影響力增大,媒體事件也逐漸進入大眾視野。1869年猶他州海角峰會上打下了鐵路的最後一枚金色道釘,被視為美國最早的媒體事件之一。愛德華·伯內斯在1929年發起的「自由火炬」運動是成功影響公眾輿論的早期媒體事件的一個例子。類似地,赫魯曉夫1959年訪美影響深遠,被認為是媒體事件被政治利用的第一個案例。[12]
19 世紀中葉,隨着莫爾斯電報以及出現當日出版發行的報紙的問世,媒體事件已變得切實可操作。互聯網使許多媒體報道能夠現場發佈,包括媒體事件、Twitter 實時報道以及電視媒體事件的即時分析。音樂藝術家王子在超級碗新聞發佈會上假裝回答問題,卻突然開始唱歌時,他的表演本身就成了媒體事件中的元媒體事件。[13]
尚·布希亞在他的文章《波灣戰爭不曾發生》中,基於後現代視角認為,作為首次被電視直播的戰爭,海灣戰爭並不是一場真正的戰爭,而是美軍連同CNN等媒體策劃的一場媒體事件。[14]
另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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