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里活報道》(英語:The Hollywood Reporter,簡稱為THR,又譯為《好萊塢報道者》)是一本美國數碼及實體印刷的雜誌及網站,重點關注荷里活電影、電視節目及娛樂界。它由威廉·威爾克森於1930年9月1日創辦,是以日報的形式發行,是娛樂界行內兩大報刊之一(另一份是《綜藝》)。它在2010年隨著網站改組而改為每周一次的大幅面印刷雜誌。
其總部位於洛杉磯,《THR》是廣告牌-好萊塢記者媒體組的一部分,該公司的其他雜誌還包括《告示牌》和《SpinMedia》。它是由托德·波利共同創立的控股公司埃爾德里奇產業所有,那是其前任老闆古根海姆合夥人及埃爾德里奇產業的高管[1]。
發展史
《荷里活報道》是由威廉·比利·威爾克森(1890年-1962年)成立,成為荷里活的首份日常娛樂報章[2]。它的第一版於1930年9月3日發行,並以威爾克森首頁的專欄「貿易看法」作為頭版,,此專欄頗具影響力。該報章在首10年裡於周一至周六出版(除了一小段時間外),然後於1940年改為周一至周五出版。威爾克森一直營運1962年9月去世,儘管他的最後一篇專欄文章於去世的18個月前發表[3]。威爾克森的妻子蒂琪·威爾克森·卡塞爾在丈夫去世後接任成為出版人兼總編輯。
從1930年代後期開始,威爾克森利用《荷里活報道》推動該行業是共產黨據點的觀點。特別是他反對劇本作者工會,即劇作家協會,他稱之為「紅色灘頭堡(Red Beachhead)」[4][5]。1946年,該協會考慮建立一個美國作者協會為作者擁有版權,而不是把擁有權轉移給工作室。威爾克森於1946年7月29日於其專欄「貿易看法」探討此問題,標題為《約瑟夫·維薩里奧諾維奇·史達林的投票》。他在出版之前到過苦修聖事供認,得知它會造成損害,但顯然受到牧師的鼓勵繼續進行[4][6]。
該專欄包括了在該行業的首個名字,包括了道爾頓·莊柏及霍華德·科赫。在成為《荷里活黑名單》前,被稱為「比利的名單」。威爾克森提到的11人中,其中有8人列於「荷里活十君子」裡,他們都被眾議院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在1947年的聽證會後列入黑名單[4][7]。當威爾克森去世後,他的《荷里活報道》訃告中說他已掌握「已命名的名字、化名和卡號,並且被廣泛認為主要負責防止共產黨員確立參與荷里活的製作[4]。」
1997年,《荷里活報道》記者大衛·羅伯(David Robb)撰寫了一篇有關該報章介入的故事,但遭到編輯羅拔·道林(Robert J. Dowling)拒絕。2012年,在黑名單成立65週年之際,《荷里活報道》記者加里·鮑姆(Gary Baum)及丹尼爾·米勒(Daniel Miller)發表了一篇有關對威爾克森角色冗長的調查文章[4]。同一版本還帶出威爾克森的兒子威爾克森三世(W. R. Wilkerson III)致歉的文章, 他寫道其父親由於挫敗了擁有工作室的野心而出於復仇鼓舞的動機[8]。
1988年4月11日,蒂琪·威爾克森·卡塞爾以$2,670萬美元的價格把該報章賣給隸屬於《波士頓環球報》的《告示牌雜誌》[9]。羅拔·道林(Robert J. Dowling)於1988年成為《荷里活報道》的總裁,並於1991年擔任主編和發行人[3]。1990年,道林聘請了阿歷克斯·本·布洛(Alex Ben Block)擔任編輯。布洛和泰瑞·里澤爾(Teri Ritzer)削弱了在威爾克森的論文中許多很突出的轟動效應和任人唯親。1994年,《告示牌雜誌》以$2.2億美元的價格把該報章賣給荷蘭語出版業聯隊(VNU)[10]。
布洛離職後,《綜藝》的前電影編輯安妮塔·布希(Anita Busch),在1999年至2001年之間擔任編輯。布希因使該報章與《綜藝》具有競爭力而獲得讚譽。在2005年11月,托尼·厄普霍夫(Tony Uphoff)擔任發行人之職。在2006年3月,由黑石(Blackstone)及KKR領導的一個私募股權財團,兩者均與美國的保守派運動有聯繫,他們與VNU的其他資產一起收購了《荷里活報道》[11]。它跟《AdWeek》和《AC尼爾森》組成尼爾森NV[12]。
2009年12月,由合眾資本管理公司(Pluribus Capital Management)及古根海姆合夥人新成立的公司普羅米修斯全球媒體(Prometheus Global Media),以及由占美·芬克爾斯坦(Jimmy Finkelstein)任行政總裁的《新聞傳播(News Communications)》的母公司—《國會山報》,眾公司從尼爾森商業媒體公司(Nielsen Business Media)收購了《好萊塢報導》。它承諾投資品牌並發展公司。《康泰納仕》的前行政總裁的理查德·貝克曼,被任命為行政總裁。
2010年,貝克曼從古根海姆合夥人及合眾資本管理公司的手中收購了《好萊塢報導》,並聘請了《美國周刊》的前總編珍妮絲·敏(Janice Min)來除去現存的日常貿易報章,並將其改寫成一本以亮光紙印的大幅面周刊[13][14]。《好萊塢報導》以周刊形式重新發行,並且伴隨著經過改造的網站,使它能夠報導突發新聞。初次報告發布的8個月後,《紐約時報》注意到《好萊塢報導》產生了許多消息,補充指以亮光紙印的新格式似乎於其「稀少的受眾特徵」方面取得成功,說:「他們設法以每周的形式來改變話題...大相片、很棒的紙料和出色的設計在這裡都是一種麻醉劑[15]。」
2013年2月,《紐約時報》回到了《好萊塢報導》,提交了一份關於該雜誌曾在洛杉磯的餐廳Spago舉辦《奧斯卡金像獎》提名人聚會的報告。《紐約時報》注意到眾多上層名流們的出席,暗指《紐約時報》提到許多荷里活內部人士現在將《好萊塢報導》稱為「新的名利場」。
自從聘請了珍妮絲·敏以後,廣告銷售增長了50%以上,而該雜誌網站的流量增長了800%[16]。
自2014年1月以來,《好萊塢報導》由聯合主席珍妮絲·閔(Janice Min)及約翰·阿馬托(John Amato)領導[17][18]。
擁有權的變遷
2006年10月,約翰·基爾庫倫(John Kilcullen)取代了托尼·厄普霍夫(Tony Uphoff)擔任《告示牌雜誌》的發行人[19][20][21]。基爾庫倫是《告示牌雜誌》臭名昭著的「假陽具」訴訟案的被告,當中他被指控種族歧視和性騷擾[11]。VNU在法院台階上解決了訴訟[22]。基爾庫倫於2008年2月以追求自己作為企業家的熱情而「退出」了尼爾森[23]。負責內容和讀者的副總裁馬修·金(Matthew King)、編輯總監霍華德·伯恩斯(Howard Burns),以及和執行主編彼得·普賴爾(Peter Pryor)於2006年12月的裁員潮中離開了報章;而在整個行業中廣受尊敬的編輯辛菲雅·利特爾頓(Cynthia Littleton),直接向基爾庫倫匯報。
當利特爾頓於2007年3月離開崗位到《綜藝》擔任編輯工作時,《荷里活報道》受到另一個打擊;網頁編輯格倫·阿貝爾(Glenn Abel)許在該報章工作16年後也離職了[24]。
古根海姆合夥人在2015年12月17日宣布,將會把普羅米修斯(Prometheus)媒體資產出售給其高管托德·勃利(Todd Boehly)[25][26][27]。該公司於2017年2月出售給埃爾德里奇產業[28][29]。2018年2月1日,埃爾德里奇產業宣布將其媒體資產與媒體權利產業合併,從而成立原子媒體(Valence Media)[30][31]。
編輯與出版人
《荷里活報道》的歷任總編輯包括了1990年至1999年的亞歷克斯·本·布洛克(Alex Ben Block)、1999年至2001年的安妮塔·布希(Anita Busch)、2001年至2006年的霍華德·伯恩斯(Howard Burns)、2005年至2007年的辛菲雅·利特爾頓(Cynthia Littleton)、2007年至2010年的伊莉莎白·蓋德(Elizabeth Guider)和2010年至2017年的珍妮絲·閔。
在2007年4月,業內資深人士的埃里克·米卡(Eric Mika)被任命為《荷里活報道》新成立的高級副總裁一職,兼任該雜誌的出版總監。埃里克·米卡曾擔任尼爾森商務媒體電影公司(Nielsen Business Media's Film)及演藝小組的高級副總裁及董事總經理,以及在此之前,米卡曾作為《綜藝雜誌》的副總裁兼董事總經理,他負責《荷里活報道》的銷售,市場營銷及社論,以及該品牌的輔助產品、活動、許可業務和合作夥伴關係[32]。
2007年6月,前Netflix廣告銷售副總裁及里德商業媒體25年的老將露絲·愛因斯坦(Rose Einstein),被任命為新開設的副總裁及副出版人,負責監督著《荷里活報道》的所有銷售和業務發展。她於2009年6月離開該職位[33],而米卡於2010年初離開《荷里活報道》。2007年7月,《荷里活報道》任命了伊莉莎白·蓋德為新任總編輯,她在《綜藝雜誌》擔任執行編輯,具有18年的經驗,蓋德需要對《荷里活報道》每日和每周版本,以及數碼內容的編輯視角、策略方向及行政會議負責,蓋德於2010年初離開《荷里活報道》[34]。
2010年4月,洛里·伯吉斯(Lori Burgess)被任命為發行人。伯吉斯自2008年10月以來就是《OK!》雜誌的出版人。米迦勒·阿佩思(Michaela Apruzzese)在2010年5月被任命為娛樂聯合發行人[35]。阿佩思之前曾擔任《洛杉磯時報》媒體組的電影廣告總監。2010年5月,珍妮絲·閔被任命為編輯總監。2014年1月,她被提升為總裁/首席創意人員,對《荷里活報道》的姊妹品牌《告示牌》進行額外監督[36]。前副總裁兼副發行人的琳恩·西格爾(Lynne Segall),於2011年6月被任命為發行人兼高級副總裁[37]。
2017年2月,閔宣布辭去董事長兼首席創意人員一職,退下監督《荷里活報道》和《告示牌》,在母公司中擔任新職務。同時,該公司宣布長期執行編輯馬修·貝洛尼(Matthew Belloni)將接任成為編輯總監[38]。
版本
《荷里活報道》周刊的實體列印版本包括了簡要概述、原始攝影作品和娛樂人物訪談;有關即將發布的主要版本及產品的文章;影評及電影節預覽;娛樂業內最新的交易報導、電視收視率、票房數字,及分析全球娛樂業務的趨勢和指標;首映禮及其他紅毯活動的照片文章和報告;還有荷里活時尚和生活方式的最新消息。
《荷里活報道》於1980年代後期推出了簡陋的「人造衞星(satellite)」數碼版,1995年它成為首個以網站形式運作的娛樂日報[39]。最初,該網站提供免費的新聞簡報,並以防火牆的形式覆蓋了付費服務。在後來的幾年中,該網站基本上免費閱覽,因為它越來越依賴於廣告銷售商戶而非依賴於訂閱用戶。當其競爭對手《綜藝》於1998年製作網上版本時,它經已進行了重新設計。2002年,《荷里活報道》網站的營商新聞贏得潔西·H·尼爾獎(Jesse H. Neal Award)。2013年11月,《荷里活報道》推出了時尚網站「Pret-a-Reporter」[40]。
《荷里活報道》的網站THR.com於2010年重新推出,當中提供了娛樂新聞、評論和博客;原始的視頻內容(以及電影及電視剪輯)和照片庫;以及深入的電影、電視、音樂、頒獎禮,時尚、科技和商業報導。截至2013年8月,Comscore測量該網站每月有1,200萬名獨立訪客瀏覽該網站[41]。
編輯與記者
《荷里活報道》大約有150名員工。除了聘請埃里克·米卡(Eric Mika)、露絲·愛因斯坦(Rose Eintstein)及伊麗莎白·吉德伯(Elizabeth Guider)以外,在2007年聘用了以下職員:
- 該報專業版的國家版編輯:托德·坎寧安(Todd Cunningham),《洛杉磯商業雜誌》的前執行編輯助理。
- 駐紐約的高級作家史提芬·澤伊奇克(Steven Zeitchik),為該報的專業版提供新聞分析和特點。
- 梅利莎·格雷戈(Melissa Grego),《HollywoodReporter.com》的編輯,她是《每周電視》的前主編。
- 喬納森·蘭德雷斯(Jonathan Landreth),作為新任亞洲區分社之首,此外還有13位亞洲區的新作者。
然而,人員編制水平於2008年又開始下降。同年4月,尼爾森商業媒體公司淘汰了《荷里活報道》及包括《Adweek》、《Brandweek》、《Editor & Publisher》和《Mediaweek》在內約40至50名編輯人員職位[42]。同年12月,在該報裡又削減了另外12個編輯職位[43]。此外,在線部門於2008年的營業額大幅增長:「THR.com」編輯梅麗莎·格雷戈(Melissa Grego)於該年的7月離任,成為《廣播與有線電視》的執行編輯[44]及隨著該雜誌的前任執行編輯史葛·麥金(Scott McKim)離任後,成為伊利諾伊州諾克斯學院的新任媒體經理。隨著娛樂業整體萎縮,「荷里活電影製片廠今年從美國電影協會的預算中削減超過$2,000萬美元。結果員工和計劃的削減方案,預期六個工作室和宣傳小組的交易範圍與規模遭永久地縮減[45]。」
隨著2008年末迅速增長的經濟艱難時期,《荷里活報道》工作人員的名字列於今天悲劇性的放血名單中,他們的員工配備被進一步削減[46]。「交易不僅稀少,但在這個假日節慶中只發行了19天。電影版作者萊斯利·西蒙斯(Leslie Simmons)、嘉露琳·賈迪娜(Carolyn Giardina)、格雷格·高斯坦(Gregg Goldstein),加上電視評論員巴里·加倫(Barry Garron)及電視記者金柏莉·諾迪克(Kimberly Nordyke),還包括紐約特刊編輯蘭迪·當·科恩(Randee Dawn Cohen)、執行編輯哈雷·隆德(Harley Lond)及國際部門編輯海·霍林格(Hy Hollinger),加上那些從標頭切碎的丹·伊文斯(Dan Evans)、萊斯利·戈德堡(Lesley Goldberg)、蜜雪兒·貝拉斯基(Michelle Belaski)及詹姆斯·岡薩雷斯(James Gonzalez)[46]。」
當珍妮絲·閔和洛里·伯吉斯(Lori Burgess)於2010年加入公司時,編輯和銷售人員分別增加了近50%。閔聘請了娛樂界的不同的知名記者,最著名的是《綜藝》的影評人陶德·麥卡錫[47],在他於2010年3月從《綜藝》中解僱後,還有NPR的金大師(Kim Masters)、《三藩市紀事報》的添·古德曼(Tim Goodman)、《福布斯》的莉絲·羅斯(Lacey Rose)和《綜藝》的帕米拉·麥克林托克(Pamela McClintock)。
競爭與訴訟
《綜藝》於1905年在紐約市成立,作為每週貿易報章,最初涵蓋歌舞雜耍表演、叮砰巷,及該城市的劇場區。
1932年,《綜藝》控告《荷里活報道》抄襲,指控《荷里活報道》透過打電話或把訊息回傳的方式來抄襲《綜藝》在紐約於周二的發行,以便《荷里活報道》可以比較《綜藝》早於三天後的周五就能把資料發布出去,並要求賠償$$46,500美元[48]。後來於1933年,《綜藝》開展了其荷里活版本的日報—《每日綜藝》,其報導涵蓋了電影界的消息[49]。
從1988年到2014年,《每日綜藝》和《荷里活報道》都設於奇蹟一英里的威爾希爾大道。2007年3月,《荷里活報導》超越了《每日綜藝》,實現在所有娛樂節目中獲得了最大的總發行量[50]。
2011年,潘思基媒體公司旗下的《Deadline Hollywood》起訴《荷里活報道》侵犯版權,索賠超過$500萬美元。《荷里活報道》的母公司於2013年解決了該次訴訟。根據《華爾街日報》的報導,「在荷里活,這場訴訟被廣泛視為讀者與廣告費苦戰的代表...雙方同意部分閱讀的聲明:『普羅米修斯承認《荷里活報道》從潘思基媒體公司的網站www.tvline.com中複製源代碼;普羅米修斯與《荷里活報道》已向潘思基媒體公司致歉[51]。』」
《荷里活報道》及由媒體集團(Questex Media Group)的家庭娛樂行業出版物《家庭媒體雜誌》保持了業務聯繫,它使《荷里活報道》進入了家庭娛樂行業,而《綜藝》的前姐妹出版物《里德》擁有的「視頻業務」也同樣享有這種優勢。
現狀和遺產
《荷里活報道》於日落大道的同一個辦公室出版了超過半世紀,其總部在洛杉磯的威爾希爾中段地區。
《荷里活報道》贊助並主持了許多重大的娛樂業活動和頒獎典禮活動。它在2012年舉辦了13場此類的活動,其中包括公布業內最具影響力女性100強名單的《娛樂早餐中的女性(Women in Entertainment Breakfast)》[52];用於娛樂廣告和傳播方面成就的《關鍵藝術獎》;具影響力律師早餐會(Power Lawyers Breakfast);該行業的50名上位最快的明星,以及35歲以下的高級管理人員的《新世代頒獎禮》;《提名人之夜》;以及25名最具影響力造型師的午宴。
娛樂業界的各個獎項都得到《荷里活報道》的廣泛報導,包括了印刷版和在線版。該雜誌剖析了競爭者的優勢,並分析提名和獲勝對商業業務的影響,從而妨礙了所有競賽。《荷里活報道》的分析師史葛·范伯格(Scott Feinberg)分析及預測了《艾美獎》及《奧斯卡金像獎》的競賽(他的周刊《范伯格預測》從八月下旬出版,直至奧斯卡金像獎的播映為止)。
《荷里活報道》還分別在各個頒獎禮季節推出印刷的特別版,例如是年度奧斯卡及艾美獎的發行。「THR.com」設有一個報導頒獎禮獎項的博客《The Race》,其中包括一個專門用於報導奧斯卡金像獎的應用程序《奧斯卡競賽(Race to the Oscars)》,該應用程式適用於iPhone及Android平台。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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