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綠地為城市中用作公園或其他綠地的開放空間[1],世界衛生組織將其定義為「有任何植被覆蓋的城市土地」[2],可能伴隨著遊樂場、藍色空間(水體或水道)等人工設施或自然景觀,有休憩、生態、美觀與健康等用途[2][3]。城市綠地有時為大學校園、社區花園等私人或機構的用地,但一般均對公眾開放,位於城市範圍以外的州立公園和國家公園則不屬於城市綠地。早在一世紀古羅馬即有rus in urbe(意指城市中的鄉村)的概念,將綠地融入城市規劃中[4][5],現代城市綠地則可追溯至十七至十八世紀英國倫敦的城市廣場[6]。
![Thumb](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8/84/%E8%88%88%E9%9A%86%E5%85%AC%E5%9C%92%E8%A7%80%E6%99%AF%E6%B9%962.jpg/640px-%E8%88%88%E9%9A%86%E5%85%AC%E5%9C%92%E8%A7%80%E6%99%AF%E6%B9%962.jpg)
![Thumb](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7/79/Boston_common_aerial_view.jpg/640px-Boston_common_aerial_view.jpg)
城市綠地可減緩地表逕流與熱島效應[7],還可降低空氣污染,對周圍社區的居民生理和心理健康有正面影響[8][9]。歷史上以弱勢族群為主的社區通常較缺乏綠地,為政策(如過去美國住宅政策中的紅線制度)與經濟不平等所致[10],近年的綠地規劃開始重視環境正義與社區參與[11]。清理污染與增設綠地可提升周圍住宅的價值,即環境縉紳化[12],但此過程也可能有負面影響,使弱勢族群無力負擔房價而被迫遷出[13][14]。
參見
- 空地保留區
- 綠帶
- 綠道
- 城市森林
- 城鎮公用綠地
參考文獻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