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英語:Labor dispute, Labor unrest)或稱勞務糾紛,泛指勞方與資方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集體協商、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衍生的種種爭議。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7年3月20日)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7年3月20日) 此條目論述以中、港、台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常見的勞資爭議種類 資遣爭議:積欠薪水或資遣費 職業災害:積欠職災的賠償金 逼退 資方非法終止與勞方之勞動契約,並阻止勞方赴工作場所工作 未經預告,閃電資遣 單身條款 三等親,禁在同行任職(防間諜條款) 惡意調職(新工作場所的距離過遠,或明顯與原工作性質不相符的工作) 離職後 同行競業禁止條款 在職期間,因公費支出的在職訓練或參與研討會等費用,因故離職,是否需賠償? 已離職之員工,是否對於離職前的工作,有善後處理之義務?(這裡是指無償的「義工」行為。) 因原職位而取得第三方的饋贈之物品,是否該於離職時退還?(例如:免費贈與的雜誌、試用版軟體……等。) 權利義務之變更 年終之尾牙摸彩,未到場之員工是否具有領獎資格? 員工旅遊不去者,是否應照常上班工作? 勞資爭議主管機關 國際:國際勞工組織 中國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台灣:行政院勞動部、各直轄市及縣市勞工局 參見 產業民主 外部連結 勞資爭議Q&A,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永久失效連結] 降低企業勞資糾紛風險的四大關鍵策略,如何預防勞資糾紛? 勞資糾紛案例: 離職刪除資料?加班逛人力銀行網站?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