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領域(英語:public sphere)是一個哲學及社會學概念,指介於國家和社會之間的公共空間,公民可以在這個空間內自由參與公共事務而不受干涉[1]。此概念源自1950年代政治哲學家漢娜·阿倫特提出的「public realm」概念[2],隨後由德國學者尤爾根·哈貝馬斯在其1962出版的《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中正式提出並作了充分闡釋[3],產生了廣泛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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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領域(英語:public sphere)是一個哲學及社會學概念,指介於國家和社會之間的公共空間,公民可以在這個空間內自由參與公共事務而不受干涉[1]。此概念源自1950年代政治哲學家漢娜·阿倫特提出的「public realm」概念[2],隨後由德國學者尤爾根·哈貝馬斯在其1962出版的《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中正式提出並作了充分闡釋[3],產生了廣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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