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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蒙古人民自治軍是1946年1月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組建的蒙古族軍隊。1946年《四三協定》簽署後,改稱內蒙古人民自衛軍,逐漸過渡到接受中國共產黨與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東蒙總分會的領導指揮。
1946年1月16日,東蒙古人民代表大會在葛根廟召開,會議決定成立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大會通過了《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施政綱領》、《東蒙古人民自治法》和《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宣言》。
按照《東蒙古人民自治法》規定:「為保護東蒙古人民自治權,組織東蒙古人民自治軍」。設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內防部,阿思根任內防部長。統轄東蒙古所有武裝,組建東蒙古人民自治軍。
1946年4月3日,內蒙古自治運動統一會議(四三會議)在承德舉行。從形式上統一了東、西蒙古的自治運動。根據「四三會議」的決議,1946年5月26日至28日,東蒙古人民第二次臨時代表會議在王爺廟(今烏蘭浩特)舉行。會議通過並發布《東蒙古人民臨時代表大會宣言》[1],提出:為全內蒙古自治運動的統一,執行「四三」會議決議,取消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撤銷各省建制,成立興安省政府,建立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東蒙總分會,哈豐阿為主任。會議決定興安省政府受東北行政委員會和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雙重領導。大會選舉特木爾巴根為興安省政府主席,張策為副主席。會議宣布撤銷東蒙古人民自治軍,所屬各部隊統一編制,改稱內蒙古人民自衛軍[2];成立興安軍區,由內蒙古人民自衛軍副司令員阿思根兼任興安軍區司令員,哈豐阿任政委。成立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興安盟分會,烏雲達賚任主任(後由特布信接任)。興安省政府接受東北行政委員會與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東蒙總分會雙重領導。內蒙古人民自衛軍興安省軍區接受東北民主聯軍西滿軍區的領導指揮。
1946年6月1日,哲里木省建制撤銷,哲里木盟行政委員會、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哲里木盟分會在通遼成立。6月5日,昭烏達省建制撤銷,昭烏達盟行政委員會成立。6月7日,納文慕仁省建制撤銷,改組為納文慕仁盟行政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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