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Jarodal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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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什麼我不用綠鏈?
- 常見問題
有多方面原因,現在依然有效的主要是這幾點:1、習慣了;2、綠鏈比紅鏈更消耗系統資源(包括網絡流量、內存和CPU占用率),雖然對於現在的電腦和大部分手機來說這點資源算不了什麼,但我還是選擇最不消耗資源的形式;3、在事實層面上,綠鏈會降低編者(或讀者)消紅意願,因為綠色不像紅色刺眼,從這個意義上說,綠鏈和已禁用的:en:沒有區別,即便只把紅鏈和綠鏈顏色對調,使用紅鏈的人也馬上會增多;4、綠鏈的實際價值在於提醒讀者去別的網站(其他語種維基百科同樣是別的網站),但前提是假定讀者懂別的語言,編者(而至少可以說譯者)不應該這麼假定,對於懂外語的人來說,要找到某個外語條目沒有困難。
二、為什麼寫那麼多颶風,為什麼寫那麼多硬幣,為什麼寫那麼多肯塔基州州長,為什麼不寫基礎條目,為什麼不寫華人關注度更高的條目……
1、我寫的條目類別跨度,越過其他任何十位維基人總和(任你點任你比);2、與很多人不同,或者至少可以說與很多人的想象不同,我也要養家糊口,沒有不用工作就有錢送上門來的好運氣。個人時間精力有限,工作之餘想儘可能多寫條目就必須避免把時間花在討論(爭吵)或追蹤(更新)上;3、關注度更高的條目或是基礎條目,寫的維基人自然更多,很多類別只有我一個人寫,或者不要臉地說一句只有我能寫好;4、我還從來沒有見過其他維基人(無論編寫的條目範圍多麼窄)需要回答類似問題,這也實在不是我能夠理解的優待。
三、傾向寫,或一定不寫什麼條目?
1、一定不寫:數理化,醫學。最重要的原因估計絕大多數人想不到:我覺得數理化醫這些領域的內容對漢語有害。2、不大可能寫:華人相關。3、最喜歡寫:已經消亡的人、事、物。即寫人,基本只寫已過世的;事物也差不多,只寫已經成為歷史,過去有一段時間,各方意見已有定論的。以過往編寫的經驗,這些條目寫好的感覺比所謂重要條目好太多了,我能從中了解到許多非常有價值的細節,甚至可以同《終結者II:審判日》醫院裡面T-1000過鐵柵欄時身體過去,卻卡住手槍這個細節相提並論。細節才能證明人生經歷,才能決定成敗,這樣能打動我的細節在所謂重要條目中太少了。寫哈里·R·杜魯門的時候,哪怕早知這人什麼脾氣,但寫出許多他的言行依然會感到好笑,然後又有一點佩服,看到旁人的反應覺得既荒誕又合理,真到看到他人都沒了,親朋說的那些話,又有些傷感。寫新羅謝爾二百五十周年半美元,看着艾米·斯基普頓寫的詩,想想那「肥牛犢」既好笑又讓人佩服的歷史,與這故事中融合的力量、希望和勇氣,令我非常享受,相比之下,我雖然也寫過幾個或許在許多人看來更「重要」的條目,但也正是這些冰冷的「重要」,導致它們不可能有豐富的細節。
四、我對翻譯的理解和建議:
1、對於初學者來說,翻譯是外語理解問題,過了這個階段就變成漢語理解問題。2、各行各業絕大多數都有天才,但翻譯不會有。3、翻譯要吃好,否則腦子受不了;吃得好人會胖,因為翻譯時往往要耐心,要專心坐下來長時間思考,不可能經常運動,所以一定會增肥,一定沒辦法減肥,所以顧及個人形象的還是……回頭是岸吧。
- 最後再強調一遍,以下建議純屬個人意見,我也在逐漸摸索,同時基本只對大陸人有意義,如是香港、台灣等語種請考慮反過來。所有建議的核心在於:漢語美在簡潔,字數越少越好。
- 英語似乎很重邏輯和數字,漢語講究「不言而喻」,對數字、字面上的轉折關係不敏感。「他出身貧寒,從小省吃儉用」,實在沒必要按英語邏輯化成「因為從小經濟困難,所以他一直省吃儉用」。「他立志長大要當工程師」也不需要數字化成「他立志長大要當一名工程師」,「他」當工程師自然只可能當「一名」,不可能有別的情況,去掉數字顯然更加通順。同理,「娶了一個妻子,兩人一起生了一個孩子」不如就說「娶妻生子」,至於「兩人生下一個獨生子」這種就……
- 「他和他的父親一起去外面吃了一頓」,「他帶着他的兒子去學游泳」,不如寫成「他和父親去吃飯」,「他帶兒子學游泳」。如果「他」是和「別人的父親」吃飯,那只會寫成「他和XX」,「他和你XX」,「他和我XX」,絕不會寫成「他和父親」。不要小看這點差異,20年前不會有電影的片名叫《我和我的祖國》。「kill his own father」實在沒必要寫成「他為搶奪皇位親手殺死自己的父親」這麼繁瑣,「弒父奪位」足矣。
- 之一。XXX是日本政治家、慈善家、企業家,XX是美國開國元勛,這些語句後面不加上「之一」意思完全相同,語句更顯簡練。《戰爭與和平》是世界名著即可,絕不可能會有人以為你宣稱世界名著只有這一本。「XXX是南京大屠殺倖存者之一」同理。向朋友介紹時只需要說「張三是我朋友」,「這是我兒子」就行,不需要擔心誰誤以為你只有一個朋友或糾結那是不是你的獨子。常見的「最XX之一」屬於邏輯問題,XX是YY最親密的戰友之一,這裡的問題是不知到底是多少人之一,三五成群可以,成百上千也完全可能,還不如就說「XX是YY的親密戰友」,「XX對黑洞研究貢獻很大」,「XX在世界泳壇名列前茅」。
- 「進行」實在多餘,查教授寫兩人比武絕不會說「進行比武」,為病人手術也實在不需要寫成「為病人進行手術治療」。20年前的《新聞聯播》除「進行曲」這種詞外絕對沒有「進行」二字,這值得現在絕大多數新聞工作者學習。
- 《XXX》是一部於2021年上映的ZZ電影,1、《XXX》不可能是N部電影;2、2021年的電影只能是2021年上映,絕不存在其他情況,2021年製作、2021年開拍……都不叫「2021年電影」。
- 「好容易」與「好不容易」都是不容易,如果容易,那根本不值一提,這是漢語的邏輯:XX加冕不需要說XX被加冕,XX年年評為先進工作者也不需要擔心有人不知道XX是「被評為先進工作者」,XX提名奧斯卡影后更不需要說XX被提名奧斯卡影后。
- 英語似乎「XX是」後面只能是名詞,「XX靠當程序員養家糊口……」。漢語靈活一點,「XX」後面可以接動詞,「XX靠編程養家糊口」。
- 漢語已經有豐富的詞彙,實在沒必要把各種特點當成複選框一樣去加個「性」。「感冒極易傳染」不需要「感冒傳染性極強」,「有可能」不需要「有這個可能性」,「有遠見」不要說成「有前瞻性」,好看好聽好笑不用非要「很有可讀性、可聽性、可笑性」還自以為是「書面語言」。
- 「的」字和「了」字應該能省就省,「獲最佳女主角獎」肯定拿到獎,不需要英語過去時那樣寫成「獲得了最佳女主角獎」;XX在YY西側三百公里,不需要「XX在YY的西側……」,「據《ABCD》記載」也無需「據《ABCD》的記載」。「XXX高大、英俊、威猛」更不應該寫成「XXX是一個高大的、英俊的、威猛的男人」。
- 簡潔只是第一步,目的是精煉語句,把原本英語四五句才表達清晰的內容用一兩句說清楚,進而擺脫英語句式的行文思維和習慣。
- 「成功」和「得主」大多是冗詞,是直譯英語successful和recipient,如「成功連任總統」、「成功當選市長」、「成功推翻暴政」、「成功寫出《XXX》」,連任、當選、推翻、寫出的時候還有可能「不成功」嗎?「XX是奧運會冠軍」不就行了嗎,還非要「奧運會冠軍得主」?
- 英語和日語才會不管什麼都叫「事件」。還記得歷史課本上那屈指可數的「事件」嗎,連下雨颳風打雷都要叫「天氣事件」、各種體育活動、比賽都要叫「體育事件」的時候請記得「event」在漢語裡不止一種表達,漢語也不需要考慮英語、日語是如何表達。「Category:1951年3月」不需要叫「Category:1951年3月事件」,頭腦沒有問題的讀者不會以為這是介紹日期,而不是這個月發生的事。
- 頓號不是一定要用,最後兩個並列用詞不用「和」字連接往往更像漢語。「柴米油鹽醬醋雜」是漢語,「身高、體重、視力、速度、力量」是漢語,「早餐、午餐和晚餐」是英語。
- 累了,以後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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