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英語:
Sociology)起源於19世紀末期,是一門研究
社會的
學科。社會學使用各種
研究方法進行
實證調查和
批判分析,以發展及完善一套有關
人類社會結構及
活動的
知識體系,並會以運用這些知識去尋求或改善
社會福利為目標。社會學的研究範圍廣泛,包括了由微觀社會學層級的機構或
人際互動,至宏觀社會學層級的社會系統或結構,社會學的
本體有社會中的個人、
社會結構、
社會變遷、
社會問題和
社會控制,因此社會學通常跟
經濟學、
政治學、
人類學、
心理學等學科並列於
社會科學領域之下。社會學在研究題材上或研究法則上均有相當的廣泛性,其傳統研究對象包括了
社會分層、
社會階級、
社會流動、
社會宗教、
社會法律、
越軌行為等,而採取的模式則包括
定性和
定量的研究方法。由於人類活動的所有領域都是由社會結構、個體機構的影響下塑造而成,所以隨著社會發展,社會學進一步擴大其研究重點至其他相關科目,例如
醫療、
護理、
軍事或
刑事制度、
網際網路等,甚至是例如科學知識發展在社會活動中的作用一類的課題。另一方面,社會科學方法的範圍也越來越廣泛。在20世紀中葉以來多樣化的
語言、
文化轉變也同時產生了更多更具
詮釋性、
哲學性的社會研究模式。然而,自20世紀末起的科技浪潮,也為社會學帶來了嶄新的數學化計算分析技術,例如
個體為本模型和
社交網路。因其興起的歷史背景,社會學研究的重心很大一部份放在
現代性社會中的各種
生活實態,或是當代社會如何形成演進以至今日的過程,不但注重描述現況,也不忽略社會變遷。社會學的研究對象範圍廣泛,小到幾個人面對面的日常互動,大到全球化的社會趨勢及潮流。家庭、各式各樣的組織、企業工廠等經濟體、城市、市場、政黨、國家、文化、媒體等都是社會學研究的對象,而這些研究對象的共通點是一些具有社會性的社會事實。雖然「社會性」的定義在不同學派之間仍有爭執,但社會事實外在於個人,且對個人的行為跟認知有影響,這一點是大致上為社會學者所共同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