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leftCopyleft是将一個程式变為自由軟體的通用方法,同時也使得這個程式的修改和擴充版本成為自由軟體。提出並使用Copyleft觀念的是GNU計畫,具體的發佈條款包含在GNU通用公共授權條款、GNU較寬鬆公共許可證、GNU自由文件授權條款的條款裡。其他使用copyleft
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英語: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简称:LGPL)是由自由软件基金会公布的自由软件授权条款。它允许企业与软件开发者使用,或将LGPL授权的软件整合至他们自己的软件内(即使该软件是私有软件也被允许),同时不会受到Copyleft
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NU自由文档许可证(英語: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缩写为GFDL)是一個版權屬左(copyleft,或稱「著佐權」)的內容開放的版權授權條款。它是由自由軟體基金會為了GNU計劃於2000年發佈的。 該授權條款適用於所有電腦軟體文件以及其他參考及指導材料。授權條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源軟件領域最受歡迎的軟件許可之一。根據GPL許可的優異自由軟件程序的例子有Linux核心和GNU編譯器集合(GCC)。大衛·A·惠勒(英语:David A. Wheeler)認為,GPL提供的Copyleft對於基於Linux的系統的成功至關重要,給予向核心貢獻的程式設計師保證他們的工作將有益於整
GNU Affero通用公共许可证Affero通用公眾特許條款是改自GNU通用公眾特許條款,並加入額外條款,其目的是為了Copyleft條款應用於在網絡上運行的應用程式(如Web应用),從而避免有人以應用服務提供商方式逃避GNU通用公眾特許條款。 GNU通用公眾授權條款 GNU自由文档许可证 GNU較寬鬆通用公眾授權條款 BSD授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