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煜(1598年—1645年),字仲昭,號水心,直隸蘇州府吳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Quick Facts 項煜, 籍貫 ...
項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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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 大順太常寺丞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吳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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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 漢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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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仲昭,號水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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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 直隸吳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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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弘光元年(1645年) 浙江慈谿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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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依附魏忠賢[1]。選庶吉士,歷官翰林院檢討。崇禎二年(1629年)清軍入塞,項煜就此彈劾兵部尚書王洽,引世宗斬丁汝夔舊例,主張嚴懲。思宗遂決心將王洽下獄擬斬,王洽瘐死[2]。崇禎十年(1637年),項煜任東宮講官,教授太子朱慈烺讀書[3]。又彈劾內閣首輔張志發把持考選,被思宗逐出[4]。官至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
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破北京,項煜投降。大順大學士黎志升原為項煜甲戌科所取進士,欲推薦其任高官。然而,項煜僅得授太常寺丞,十分沮喪。奉命祭祀泰山,驛馳至山東,變裝南逃[5]。
項煜家為蘇州巨富。五月,當地諸生聲討從賊鄉官,項煜及大理寺正錢位坤、通政司參議宋學顯、禮部員外郎湯有慶家皆被吳中士民給焚燒劫掠[6][7]。福王在南京即位,項煜盛裝參加朝賀,諸臣稱怪[8]。十二月,刑部尚書解學龍治從賊之獄,上六等定罪名單,項煜擬為「三等應絞擬贖者」[9]。弘光元年(1645年),清軍破南京。六月,項煜逃亡浙東,至慈谿馮元颺家。當地有人以其為賊臣,投入橋下溺死[10]。
項煜在天啟朝親近閹黨,在崇禎朝以激烈言辭沽名,後因「從賊」身死,《明季北略》等著作對其評價極差[5]。項煜在慈谿遇害時,知縣王玉藻是其門生,卻置之不問,有人質疑其不顧師生情誼,玉藻卻道:「吾豈能為向雄之待鍾會哉!夫君臣之與師友,果孰重?」聽到的人無不對其肅然起敬[11]。清雍正年間,汪景祺曾在《西征隨筆》中為其死鳴不平[12]。
《弘光實錄鈔·卷二》:若項煜者,逆璫餘孽,自知公論不容,改頭換面,求附清流。君子鄙之。
《明史·卷257》:(崇禎)二年十月,我大清兵由大安口入,都城戒嚴。洽急徵四方兵入衞。督師袁崇煥,巡撫解經傳、郭之琮,總兵官祖大壽、趙率教、滿桂、侯世祿、尤世威、曹鳴雷等先後至,不能拒, 大清兵遂深入。帝憂甚,十一月召對廷臣。侍郎周延儒言:「本兵備禦疎忽,調度乖張。」檢討項煜繼之,且曰:「世宗斬一丁汝夔,將士震悚,強敵宵遁。」帝頷之,遂下洽獄,以左侍郎申用懋代。
《明史·卷120》:太子慈烺,莊烈帝第一子。崇禎二年二月生,三年二月立為皇太子。三年二月立為皇太子。十年預擇東宮侍班講讀官,命禮部尚書姜逢元,詹事姚明恭,少詹王鐸、屈可伸侍班;禮部侍郎方逢年,諭德項煜,修撰劉理順,編修吳偉業、楊廷麟、林曾志講讀;編修胡守恆、楊士聰校書。十一年二月,太子出閤。
《明史·卷253》:講官項煜論至發把持考選,庇兒女姻任濬而抑成勇。至發上章辯,帝遂逐煜去。
《明季北略·卷22》:項煜,字仲昭,號水心,南直吳縣人。天啟乙丑進士,官少詹兼侍讀,偽太常寺丞。賊黨黎誌升,其甲戌所取士也。《國難錄》云:時京師傳言黎為賊腹心,薦煜大拜,煜即昌言於眾曰:「大丈夫名節既不全,當立蓋世功名,如魏徵、管仲可也。」及授太常,意氣沮喪,奉偽命祀泰山,驛馳過山東,始變服遁,逕走南都,欲入班,被逐。煜素巨宦,初在魏黨,旋媚東林求脫,遂復故物,家起華門,驟致奇富。所居為假山,徐氏名產,捐萬二千金得之。以詞林清修之席,而一居之,侈已如此,其品可知。種怨里閈,化為煨燼,哀哉!
《明史·卷275》:蘇州諸生檄討其鄉官從賊者,奸民和之。少詹事項煜及大理寺正錢位坤、通政司參議宋學顯、禮部員外郎湯有慶之家皆被焚劫。
《明季南略·卷1》五月紀:十一(戊戌),奠安帝後御容,遣太監韓贊周、盧九德行禮;奠安二祖御容,遣魏國公徐宏基、安遠侯柳祚冒等行禮。尚書張慎言陳十議。命趙光遠鎮守四川。貴省民何兆仰作亂。吳中士民焚掠仕賊官項煜、錢位坤、宋學顯、湯有慶四家。群臣三次勸進。
《明季南略·卷1》五月紀:十五(壬寅),王即帝位於武英殿;詔以明年為宏光元年。仕賊臣項煜自北逃歸,混入朝班。
《明史·卷275》:三等應絞擬贖者:翰林修撰兼戶、兵二科都給事中陳名夏,戶科給事中楊枝起、廖國遴,襄陽知府王承曾,天津兵備副使原毓宗,庶吉士何胤光,少詹事項煜七人也。
《棗林雜俎·項煜》:詹事吳縣項煜,自燕逃入金陵。五月望日緋衣同賀,諸臣怪之。蘇人攻其從逆,煜揭辨終詘。乙酉六月渡浙東,至慈谿馮元揚家。或曰賊臣也,逼馮氏之門,出之投江橋下。載沈載浮,有磨菽者手溺死之。江橋一曰「太平橋」,煜嘗夢人題「太平」字,故再遁,竟不能免。
《明史·卷500》:王玉藻,字質夫,江都人。崇禎癸未進士,授慈谿知縣。少詹項煜以從逆亡命,玉藻及慈民馮元飈均出其門,遂匿於馮氏。慈人斃煜於水,玉藻置不問。有明士習重闈誼,或以為過,玉藻曰:「吾豈能為向雄之待鍾會哉!夫君臣之與師友,果孰重?」聞者悚然。
《西征隨筆·周鍾項煜之死》:福王僣立南都,生殺予奪,無一不乖謬者,惟於周鍾、項煜之死,至今人以為允當,余意獨謂不然。周鍾者,才不足以副其名,為人頗敦篤倫理,欠崇禎一死,大負生平,律以不忠之臣,雖百喙無可置辨。乃元宋紅巾堯湯武等語,見載《輟耕錄》,遽引入爰書,棄之於市,此何說哉?聞悍帥劉澤清曾金幣聘之,不應。鐘有季弟曰 瑁,嘗同飲阮大鋮家,壞坐大罵,鐘不為謝,以此兩人切齒。傅成其獄,李舒、章雯為詩吊之曰:「亂世身名可自由,恨君不及鄭台州。劇秦新論何曾草,月旦家評總世仇。」
項煜居家,簠簋不飭,為公論所擯棄。在朝累以詭激,市伉直聲。闖賊於三月十九日破京師,煜於四月十八日至金陵,福王稱偽號時,身與拜舞之列,因向朝士述在途毀形易服狀,為陳侍御所糾,其日月可考也。當時竟以污偽署殺之。以彼棄妻子南還,三千餘里之遙,不一月重繭而至。即使曾從闖賊,偷旦夕之生,辛苦賊中,來亦宜留其殘喘,以勸來者。黃石齋先生正告南中用事諸臣曰:「唐天寶之亂,從王為上,自拔次之,若水心者何罪?」
嗚呼,亡國之帷幄重臣,有為新朝之佐命者,介生、水心皆小臣耳,罪宜末減,況又間關南返耶?大約更玉改步之時,傳聞異辭,是非失實。馬士英、阮大鋮,小人中之最不堪者,蚍蜉累累,不過槐國君臣。如項如周,一死本不足惜,尚論者應詳加考核,無左袒貴陽懷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