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事件是2016年5月7日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昌平區發生的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昌平區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便衣警察懷疑市民雷洋有嫖娼行為,在拘捕過程中雷洋逃脫後被再次拘捕,押解途中雷洋死亡。次日,該事件發布到網絡,引起輿論廣泛關注,並引發對警方執法的大規模質疑[1],媒體和警方在事件中前後矛盾的表述也引發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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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日期, 地點 ...
雷洋事件日期 | 2016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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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昌平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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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者 | 昌平區公安局民警 北京市民雷洋 雷洋親屬和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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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檢察院以「犯罪情節輕微,能夠認罪悔罪」為由,對邢某某、孔某、周某、孫某某、張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玩忽職守案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