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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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場,指具有一定規模的資金融通、貨幣借貸和買賣有價證券的活動和場所。金融市場不一定要在固定的場所中,通過電子通訊等方式完成的交易也可以被認為是金融市場的一部分。金融市場的參與者是資金供求雙方,可以是個人、企業、銀行、經紀人、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投資機構以及政府機構等。金融市場交易的對象是貨幣形態的資金商品,並以利息作為價格。而利息通常是資金使用權轉移的代價或者是資金參與生成的利潤的分割。金融市場是一個大型生態系統,貨物和服務的製作,新的資產形式和金融市場內外的這些資產之間的相互作用。
並非只有市場經濟下才有金融市場。計劃經濟體制下也可以有金融市場,因為沒有金融資本就無法調動資源,其存在仍是必須的,但其規模一般不如市場經濟下的金融市場規模大,而其運作機制也與市場經濟下的金融市場有很大差異,不以喊價逐利套現為目的,雖然避免了動盪與投機,但最終因為靈活性不足而沉沒在市場中,俄羅斯等之後也開展了更加競爭力的新金融體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