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997年重慶市作為四川省下轄地級市期間,重慶市人民政府(或重慶市人民委員會)曾先後3次公布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 第一批:1962年2月18日(另說4月30日),重慶市人民委員會公布重慶市第一批文物古蹟保護單位,共18處。[1][2][3]
- 重新公布第一批:1983年12月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調整和補充後,重新公布重慶市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共24處。[4][1]
- 第二批:1992年3月19日,重慶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二批重慶市文物保護單位,共88處。[1](1987年1月23日公布第二批初定名單,共82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