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邑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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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邑主教,或譯王公主教或親王主教,是指以教會王公的身分治理著一個或是多個公國,同時擁有政教二重權力的主教[1]。這些世俗地位並不是源自於擔任主教者在領受聖職前獲得的貴族身分,而是附加於這些主教職位上,隨著主教職務的傳承而跟著繼承。當該主教之管轄地為總教區,則被稱作采邑總主教,此外相似的神職身分還有采邑修道院長。一般而言,這些主教治理的公國會和他管理的教區部分或完全重疊,但並非全都如此,如科隆因為從科隆選侯國獨立成為自由城市,因此科隆總主教的領地就不包含科隆一地。
在西歐自4世紀起,羅馬帝國因為蠻族的入侵以及自身內亂等原因而衰亡,一些城邦的主教必須挑起或插手羅馬指揮官的職責,管理世俗政務,有時還必須帶領軍隊抵禦外敵。而在封建社會形成後,主教等高級教士又從高階的領主那獲得封地,進而同時擁有教會上的頭銜與世俗領主的地位[2]。現代僅一個相似案例,為同時兼任安道爾大公的烏格爾教區主教,其以教區主教身份擔任安道爾的國家元首;雖然並非采邑主教,但與法國總統同為該國的虛位元首。[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