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證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逮捕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發出的證明文書,供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時出示,上載案件編號、逮捕原因、通緝者姓名、資料等並有回條,同樣當地人民檢查院或人民法院需要控訴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需要製作逮捕證和逮捕決定書。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題 警察與執法主題 逮捕 拘留證 這是一篇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1950年代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胡風和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對其的逮捕證
逮捕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發出的證明文書,供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時出示,上載案件編號、逮捕原因、通緝者姓名、資料等並有回條,同樣當地人民檢查院或人民法院需要控訴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需要製作逮捕證和逮捕決定書。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題 警察與執法主題 逮捕 拘留證 這是一篇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1950年代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胡風和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對其的逮捕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