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部
日本警察階級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警部為日本警察官之階級之一,位於警視之下、警部補之上,相當於自衛隊的三佐(少校)至一尉(上尉)[1]。
其職位包括警察本部之系長至副課長、警察署之課長、派出所所長等。警察組織之階級金字塔中結構中、警部以上之人員為數相當少。階級為警部以上者、享有逮捕狀申請權。普通警員中,有能力的現場警員一般於30歲後半~40歲升任為警部。 任職警部有兩種管道:普通組和特考組,普通組是警部補任滿4年後,先3個月研修、8個月實習,再1個月研修,可升警部。另一種是官僚組(キャリア (國家公務員)),也就是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I種合格者)在入職後經過4個月研修、12個月基層警察署和交番(派出所)執勤和1個月警察大學校學習後,自動昇為警部。理論上,只需要1年5個月就可晉升為警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