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列表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諾貝爾文學獎(瑞典語:Nobelpriset i litteratur,英語:Nobel laureates in Literature)是1895年按照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的遺囑設立的5個獎項之一,由瑞典學院每年頒發給在文學領域做出傑出貢獻的作家。[1]根據諾貝爾的遺願,該獎由諾貝爾基金會管理,瑞典學院選出五人委員會來評選當年獲獎者。[2]第一屆諾貝爾文學獎於1901年頒給法國詩人蘇利·普呂多姆。每位獲獎者都會得到一塊獎牌,一份獲獎證書,以及一筆不菲的獎金,獎金的數額每年會有變化。[3]1901年普呂多姆得到的獎金為150,782瑞典克朗,相當於2007年12月的7,731,004瑞典克朗。該獎每年於12月10日,即諾貝爾逝世周年紀念日,以隆重的儀式在斯德哥爾摩頒發。[4]
截至2023年,已經有120人獲得過諾貝爾文學獎[5]。1958年,俄羅斯出生的鮑里斯·帕斯捷爾納克面對蘇聯政府的壓力而不得不謝絕該獎。1964年,讓-保羅·薩特也像之前一直拒絕任何官方榮譽一樣拒絕接受諾貝爾文學獎[6]。共有15位女性獲得過這一獎項,在所有諾貝爾獎中僅次於和平獎[7]。
諾貝爾文學獎誕生後,只有四年將獎項同時授予了兩位獲獎者,分別是1904年、1917年、1966年和1974年。還有7年因各種原因而沒有頒獎,分別是1914年、1918年、1935年、1940至1943年。[5]另外還有8次是延遲一年才頒發前一年的獎項,分別是1915年、1919年、1925年、1926年、1927年、1936年、1949年和2018年。[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