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縣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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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時曾在五河縣置虹縣,後有廢置。唐朝武德四年(621年),以夏丘縣、谷陽縣置仁州,又以夏丘縣置虹縣和龍亢縣[參1]。時,虹縣縣治在今安徽省固鎮縣仁和集[參2]。貞觀八年(634年),仁州廢,虹縣改屬泗州[參1],縣治遷至今安徽省泗縣[參2]。元和四年(809年),新置宿州,虹縣初為州治[參1]。
金朝時,虹縣屬泗州。元朝及明朝洪武初年,仍屬泗州。洪武六年(1373年)七月,虹縣改屬中立府。次年,中立府改稱鳳陽府。洪武十一年(1378年),割虹縣地予府治鳳陽縣[參3]。清朝初年,仍屬鳳陽府。雍正年間,鳳陽府泗州升為泗州直隸州。此前,州治泗州城已沒入洪澤湖中,寄治於盱眙縣縣城。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泗州直隸州徙治舊虹縣縣城,虹縣由此裁撤[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