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拉齊縣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薩拉齊縣,中國舊縣名。 清乾隆六年(1741年,一說乾隆四年)置薩拉齊協理通判廳。辛亥革命後,全國廢府州廳改縣,於1912年改為「薩拉齊縣」,屬山西省,駐薩拉齊鎮。1928年後,屬綏遠省。1958年5月25日薩拉齊縣撤銷。原薩拉齊縣西部的楊圪楞、鄂爾圪遜、沙爾沁、大巴拉蓋等4個鄉劃歸包頭市,其餘行政區域劃歸土默特旗,土默特旗駐薩拉齊鎮。 1965年土默特旗撤銷分設為土默特右旗和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駐薩拉齊鎮。[1] 參考資料 [1]土默特右旗历史沿革. 行政區劃網. 2013-04-25 [2021-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2). 外部連結 這是一篇關於內蒙古行政區劃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薩拉齊縣,中國舊縣名。 清乾隆六年(1741年,一說乾隆四年)置薩拉齊協理通判廳。辛亥革命後,全國廢府州廳改縣,於1912年改為「薩拉齊縣」,屬山西省,駐薩拉齊鎮。1928年後,屬綏遠省。1958年5月25日薩拉齊縣撤銷。原薩拉齊縣西部的楊圪楞、鄂爾圪遜、沙爾沁、大巴拉蓋等4個鄉劃歸包頭市,其餘行政區域劃歸土默特旗,土默特旗駐薩拉齊鎮。 1965年土默特旗撤銷分設為土默特右旗和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駐薩拉齊鎮。[1] 參考資料 [1]土默特右旗历史沿革. 行政區劃網. 2013-04-25 [2021-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2). 外部連結 這是一篇關於內蒙古行政區劃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