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2010年中国的重大刑事案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藥家鑫案,即藥家鑫故意殺人案,是2010年10月20日深夜發生在陝西省西安市西部大學城學府大道上的一起交通肇事引發的故意殺人案,肇事者藥家鑫駕車撞到被害人張妙[註 1][1],下車後發現張妙在記自己的車牌號,藥家鑫拿出刀子,連捅張妙8刀,致其死亡,後駕車逃跑,行至郭杜南村村口再次撞傷行人,被周圍目擊者們發現堵截並報警。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引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高度關注[2]。
此條目應避免有陳列雜項、瑣碎資料的部分。 (2015年11月29日) |
2011年1月8日,藥家鑫被西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3月23日上午,「藥家鑫案」在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3][4][5][6]。4月28日,藥家鑫提起上訴,並提出四點上訴理由[7]。2011年5月20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8]。6月7日上午8時,藥家鑫在西安被以注射方式執行死刑[9]。
案發之後,社會的輿論大多嚴厲譴責藥家鑫,支持判藥家鑫死刑。但後來伴隨着張妙家的負面新聞出現,如張妙家人違背承諾向藥家索要20萬賠款並發生肢體衝突,張妙代理人張顯對藥家背景放出的大量消息被證實為造謠等等,有部分社會輿論開始同情藥家鑫及家人,反思死刑判決是否被民意綁架[10][11][12][13]。
2010年10月20日23時許,有過路司機和目擊者們向警方報稱,「在西北大學長安校區西圍牆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馬路東道沿邊,有一女子渾身是血倒在路邊,生死不明,旁邊有輛損壞的電動自行車。」[2][14]
接到報警後,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郭杜派出所的民警最早趕到現場,初步判斷為一起交通事故。此後,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交警大隊也到達現場,經進一步勘查,死者身上有多處銳器傷,系被撞傷後遭毒手。長安警方當晚隨即成立由刑偵大隊、郭杜派出所、交警大隊組成的專案組[2]。
10月21日凌晨3點,經受害者家屬辨認,受害者身份得到確認,系西安市長安區興隆街道宮子村的26歲婦女張妙[15]。
10月22日,警方通過大量的摸排走訪,發現一個可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重要線索。原來就在案發當晚,在此案發生的時間段內,在距離案發現場不遠的郭杜南村村口,還發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年輕男子駕駛一輛車牌為「陝A419N0」[16]的棗紅色雪佛蘭科魯茲小轎車將一男一女兩人撞傷,該男子下車看了一眼,上車準備掉頭開走。這時段乖良路過,他正好從一輛出租車上下來,看到其中受傷男子石學鵬自己認識,上去堵住了該男子。年輕男子不肯停車,打方向盤。段乖良一把拽住年輕男子的胸口,一手搶方向盤。爭奪了幾下,年輕男子停了下來。後來,傷者報警,年輕男子也通知父母。男子被帶到派出所,由於第二起事故並不大,該男子當晚被釋放[16]。
交警仔細勘查發現,郭杜南村村口受傷的兩人傷勢不重,但肇事車車頭右前方卻明顯有半個籃球大的凹陷進去的坑,證明此前曾和其他物品撞擊過。通過痕跡鑑定和比對,警方認定,郭杜南村村口的此輛肇事車和翰林路的殺人案現場車輛相符,而雪佛蘭科魯茲車主有重大作案嫌疑[2]。
經過調查,駕車的年輕男子名叫藥家鑫,21歲,家住西安市新城區公園南路二十街坊,系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而該車行駛證顯示,該車車主也正是藥家鑫。10月22日,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藥家鑫抓獲。專案組民警透露,經審訊,藥家鑫起初沒有供述自己撞傷人持刀殺人的犯罪事實。[來源請求]直到10月23日,當其母再次帶他到專案組後[16],經進一步審查,藥家鑫這才交待了自己於10月20日晚將受害人張妙撞倒後又殺害的犯罪事實。10月23日晚,疑犯藥家鑫被長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0月25日,經長安檢察機關批准,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疑犯藥家鑫被依法逮捕。[17]
外部圖片連結 | |
---|---|
一審時公訴人展示藥家鑫殺害張妙的刀[18] |
據藥家鑫供述,2010年10月20日18時,藥家鑫駕車去事發地附近的西安外國語大學長安校區看望女友。22時多,兩人分別,藥家鑫獨自駕車返回市區,在自己返回途中,藥家鑫邊開車邊用車上的影碟機看濱崎步的演唱會[19],在行至翰林路中段時,道路突然變得有些漆黑,藥家鑫想這樣的路應該很少有人經過,於是加速前進,當時張妙騎着電動車和藥家鑫同向行駛,藥家鑫把受害人張妙撞到在地。此時張妙並未死亡,傷勢是左腿骨折、後腦磕傷,如搶救及時不至於喪命。藥家鑫不但沒有救人,而且用攜帶的一把八寸長刀連捅張妙8刀,致其死亡。藥家鑫向警方稱,之所以殺人,是因為受害人試圖記住他的車牌號,因此殺人滅口[2][20][21]。
據調查,被害人張妙被撞時,傷勢是左腿骨折、後腦部被磕傷,法醫稱如搶救及時不至於喪命。張妙共有8處刀傷,左手上有3道劃痕,前胸有1道刺穿傷,後背中4刀[22]。經法醫鑑定,張妙死因系左前胸受銳器穿透傷致動脈血管破裂大出血,導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2]。
外部影片連結 | |
---|---|
藥家鑫投案後,接受陝視採訪[15] |
藥家鑫在接受柴靜採訪時,被問到殺人理由。藥家鑫回答,「害怕撞到農村的,特別難纏[21]。(我害怕她沒完沒了地纏着我的父母和家人[註 2]。)」[16]
藥家鑫(1989年11月7日—2011年6月7日 )(21歲),男,家住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公園南路二十街坊,西安音樂學院2008年鍵盤系學生(事發時為大三)。其家境殷實,當晚駕駛的雪佛蘭科魯茲的車主即為藥家鑫,是其父母在案發前不久才給他購買的。[2]
據藥家鑫同學、朋友的印象,藥是個很有城府的人。不喜歡劇烈的運動。在朋友的眼中,藥有時對人比較兇狠[16]。
外部影片連結 | |
---|---|
一審開庭當天下午,藥家鑫接受央視獨家採訪 |
在第二次車禍發生之後,藥家鑫將殺人的刀偷偷扔在了附近的草叢裡。關於藥家鑫為什麼隨身帶刀,陝西電視台的宮茜在採訪時問過藥家鑫,藥家鑫閉口不答[16]。
張妙[註 1](1984年9月9日-2010年10月20日,(26歲),女,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興隆街道北雷村人,父張平選,母劉小欠,是家中老大,還有一個妹妹張朗,一個弟弟張彪。1999年,15歲的張妙初中沒讀完便輟學打工,並做過很多工作。2006年春天,張妙經媒人介紹認識了宮子村的王輝。同年1月5日,張妙嫁到宮子村。王輝家窮,婚禮上的電視、碟機、音響都是借來的。2008年6月,張妙和王輝的孩子王思宇降生。孩子出生後,家裡開銷大,張妙到堂哥張凱在西安大學城的麻辣燙鋪子打工,一個月700元。2010年10月20日是張妙在麻辣燙店鋪上班的最後一天,當天下班後,張妙被藥家鑫的車撞倒,隨後被殺害。 [24]。
案發之後,藥家鑫的家人一直沒有機會和途徑到張妙家道歉,藥家鑫父母曾在案發後10天左右委託郭杜派出所民警給被害人父親張平選送來1萬元安葬費,表示這是孩子的安葬費。對此,張妙父親張平選分文未動[25][2]。至12月,張妙的遺體還未火化。
事發後,張妙父親張平選得知藥家鑫是家裡的獨子,曾想和藥家父母談談,但從警方得到回覆是藥家不願意見面。[2]
據死者張妙丈夫王輝稱,11月30日他接到一個電話,一個陌生女子在電話裡稱,藥家鑫的父母欲登門道歉。但截至當晚23時,嫌疑人父母仍未出現[26]。
據記者調查,藥家鑫家境殷實,是個學習優異、性格內向的人,鋼琴彈得好(在李玫瑾錄製視頻時,藥家鑫的鋼琴上擺放着《庫普蘭之墓》)[27][28][29]。父母之前都是西安北方華山機械有限公司職工,父親藥慶衛系總後西安軍事代表局駐該廠軍代表(政委),母親系該廠物資公司庫管員,已退休。
11月29日下午,陝西同順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濤趕到受害人張妙父親張平選的家裡,為其提供了法律方面的指導[30]。
外部影片連結 | |
---|---|
經最高法核准,藥家鑫今日伏法 |
第一,原判決對「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認為定性不當。原因是「案發在車輛少和行人少的郊區路上;路燈暗,光線不如白天的好,藥家鑫高度近視眼神不好;殺張妙身上的部位比較亂,藥本人也不知道殺了多少刀,致命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間作案;是由平時的抑鬱和壓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認可了藥家鑫的自首情節,卻未按自首減輕判罰。
第三,藥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進行積極地賠償。
第四,根據國家目前針對死刑的慎重態度,認為中院量刑過重。
藥家鑫之父藥慶衛訴藥家鑫案受害者代理人張顯侵犯名譽案8月4日在西安市雁塔區法院正式立案[52]。
2012年2月7日,受害者訴訟代理人張顯在其實名新浪微博上宣布「現在張妙的親人表示願意接受藥慶衛無條件贈與的20萬元,並定於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藥慶衛住處(二十街坊)接受該款,特此聲明」,讓此案再次受到輿論關注。事情緣起於2011年6月5日,藥家鑫臨刑前夕。當時藥家鑫之父藥慶衛在其實名新浪微博上表示:「現在這20萬也被你父母不知出於何故退回來了,我們也會把這20萬用專門的賬戶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將來確實需要的時候再來拿,因為這是藥家鑫最後的願望,做父母的一定會去完成。張妙,你放心吧,我們一定會盡全力幫助你的父母和孩子,願你早日安息,落土為安!」
2月7日下午,藥慶衛在其實名新浪微博上表示:「由於我的岳父、岳母和愛人身體一直不好,我一直在醫院照顧他們。關於20萬捐贈的事情,我已經委託給我的代理人馬延明、蘭和律師全權處理,請張顯先生及時與他們聯繫。」晚上,蘭和律師在其實名新浪微博上表示:「受藥慶衛委託,現針對張顯發布「索取20萬贈款」的公告,做如下回應:1、不該給:贈與合同因受贈方拒絕而不成立;2、不必給:藥與張無合同關係,無給付義務;3、不能給:該20萬全系借款,已歸還債主;4、如張評選確實困難,在其澄清事實的前提下,藥可適當考慮對張進行力所能及的幫助。」
2012年2月8日,被害人張妙的家屬王輝、張平選、張平選二女兒張朗以及同村村民一行六人到達藥家鑫的父親藥慶衛家「索要」20萬元捐款。因言語不和,王輝等人在藥家樓下與藥慶衛代理人馬延明發生爭執和肢體衝突。張顯也參與了這場衝突。
藥家鑫案受害人張妙家屬於是正式向法院起訴藥家,要求兌現藥家鑫「遺贈」的20萬元。2月27日,西安新城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12年2月12日,據陝西當地媒體報道,藥家鑫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評為201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件。[53][54][55]
2012年7月31日下午,藥家鑫父親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在西安雁塔法院開庭宣判,要求被告張顯在判決生效後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3日內刪除微博和博客上的造謠誹謗言論,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在其新浪微博、新浪博客上連續三十日分別刊登致歉聲明(聲明內容須經法院審查,刊登期間不得自行刪除),向原告藥慶衛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另外張顯須向藥慶衛支付1塊錢的精神損害撫慰金。[56]
2012年8月底,藥慶衛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認為張顯在一審後繼續侵權行為,案件於9月18日進入二審程序。11月30日,西安市中院開庭審理藥慶衛訴張顯侵犯名譽權案件二審,雙方均未到場,由代理律師出庭,法院當庭宣判,駁回藥慶衛上訴的要求,維持一審宣判[57] 。
4月3日,網上傳出所謂「西安音樂學院學生李穎」的帖子,並稱其是藥家鑫的「同門師妹」所為。經網上搜索得知,此貼最早出現在2010年11月29日,時經4個多月後被人複製鏈接在網上快速傳播,受到網友紛紛遣責。經核實:我院在校學生中沒有李穎其人。為慎重起見,又查閱了我院歷屆畢業生名單,有1位叫李穎的,已畢業離校。此李穎是不是網上發貼的李穎,學院無法聯繫到本人,也無法核實網傳帖子是否是其本人所為[67][68]。
“ | 朋友問我怎麼看藥家鑫案?我說即便他活着出來,也會被當街撞死,沒死乾淨也會被補幾刀。人類全部的歷史告訴我們:有法有天時人民奉公守法,無法無天時人民替天行道。至於有人能一手遮天,那純屬杞人憂天。另外鑑於西安音樂學院學生集體支持藥家鑫,今後音樂界將不接受他們,生命都漠視的人會愛音樂嗎? | ” |
——高曉松,高曉松騰訊微博 |
外部圖片連結 | |
---|---|
二審維持死刑原判的消息傳出後,庭外的群眾放起了鞭炮 |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