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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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國協(英語: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星馬作共和聯邦,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作英聯邦),是一個現代的國際組織,由56個英語系的主權國家聯合而成。
Quick Facts 英聯邦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總部 ...
英聯邦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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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 | 英國倫敦馬爾博羅大樓 |
工作語言 | 英語 |
類型 | 國際組織 邦聯[1] |
成員國 | |
領導人 | |
• 英聯邦元首 | 查爾斯三世 |
• 英聯邦秘書長 | 帕特里夏·史考蘭德 |
• 英聯邦輪值主席 | 保羅·卡加梅 |
成立 | |
• 《1926年貝爾福宣言》 | 1926年11月19日 |
• 《1931年西敏法令》 | 1931年12月11日[2] |
• 《倫敦宣言》 | 1949年4月28日 |
面積 | |
• 總計 | 29,958,050平方公里 |
人口 | |
• 2016年估計 | 2,418,964,000 |
• 密度 | 75/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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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Commonwealth of Nations」的各地常用譯名, 中國大陸 ...
「Commonwealth of Nations」的各地常用譯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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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英聯邦 |
臺灣 | 大英國協 |
港澳 | 英聯邦 |
星馬 | 共和聯邦[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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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聯邦不是一個統一的聯邦國家,而是一個國際組織,英聯邦也無權約束旗下任何成員國內政。英聯邦元首通常由英國君主兼任,其首任元首是喬治六世,現任是查爾斯三世,但元首並無實權,秘書長才是英聯邦實際上的掌權者[4][5]。該組織的成員國基本由英國及其舊殖民地組成,也以英式英語為共通語言,但英國的地位並沒有凌駕於他國之上,所有成員國一律平等。目前英聯邦有56個成員國,其中15個屬於英聯邦王國,英聯邦王國的國家元首、英聯邦元首均和英國的一致,即現在的查爾斯三世;另外5個屬於獨立君主國,它們不以英國君主為自己的元首,而是自立君主,這五國是汶萊、斯威士蘭、萊索托、馬來西亞、湯加;其餘的36個均屬於共和國,沒有君主。
英聯邦成立的「法理依據」是1971年所發表《新加坡宣言》,並按照此宣言中所寫的條文來進行合作。英聯邦對成員國的約束力較為鬆散,成員國們在旅遊、留學、貿易等方面能自由互通,但在軍事、外交方面則不一定會結盟[6]。大英國協的成員國通常會遵守同一套的普世價值觀,並以此為組織內的相處原則,包括促進「民主、人權、善政廉政(英語:good governance)、法治、公民自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自由貿易、多邊主義、世界和平」等的進步,並通過各種多國合作的活動來實現這些進步的目標,如每4年舉行一次英聯邦運動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