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植
东汉末年名臣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盧植(2世紀?—192年),字子幹,涿郡涿縣(今河北省涿州市)人。東漢末年的政治家、軍事家、經學家,著有《尚書章句》、《三禮解詁》等今皆失佚。華北名將公孫瓚,以及後來的蜀漢昭烈帝劉備皆盧植之門下弟子。
生平
盧植年輕時與鄭玄師從馬融,通古今學,為當時大儒。馬融是明德皇后的親戚,家中富裕,馬融平素驕貴,講課時,有美女在堂前輕歌曼舞;盧植始終專心聽講,數年如一日,從不斜視偷看,因此得到了馬融敬重。學成後回家閉門教授。
建寧元年(168年)時,大將軍竇武因為擁立靈帝而被封侯,身為布衣的盧植,上書規勸竇武辭讓其封爵[1],但竇武沒有接受。
早年仕途
早年盧植被州郡接連辟命都不接受,在建寧中才徵為博士,開始其仕途。熹平四年(175年)因九江有蠻族作亂而獲選任九江太守,並令蠻族歸順,後因病離職。
這段時間盧植專心著作《尚書章句》、《三禮解詁》,期間也有上書朝廷提出對經學的見解[2]。應是這時教導劉備[3]和公孫瓚,地點在河南尹緱氏縣山[4]。
及後南夷反叛,朝廷因盧植在九江對蠻族有恩信而任命他為廬江太守,任內盧植務求境內和平,宣揚重大義理而已。盧植在上任廬江太守後一年多就受徵為議郎,並與蔡邕、馬日磾等在東觀補續《漢記》和校對宮中《五經》記傳。後轉侍中,遷尚書。
光和元年(178年),發生日蝕,盧植因此上書漢靈帝批評時弊[5],但漢靈帝沒有理會。
黃巾之亂
中平元年(184年),黃巾之亂爆發,四府共推盧植平亂,遂受命拜北中郎將、持節,率北軍討伐黃巾領袖張角。盧植屢敗張角,逼張角退到廣宗(今河北省邢臺市威縣東);接著盧植圍困廣宗並修建雲梯預備攻城,攻滅張角。但當時靈帝遣宦官小黃門左豐到前線看作戰情況,有人勸盧植賄賂左豐,但盧植不肯,遂令左豐向靈帝報告:「廣宗的黃巾賊很易消滅,但盧中郎沒有進攻,在等上天誅罰他們。」誣陷盧植作戰不力。靈帝信以為真並大怒,用囚車押回盧植,得免不死,並改派東中郎將董卓接手進攻,但董卓卻在下曲陽(今河北省石家莊市晉州市西)兵敗[6]。同年因皇甫嵩上書申訴而得復任尚書。
董卓入京
中平六年(189年),漢靈帝駕崩,劉辯即位,大將軍何進決意要誅殺宦官,並召當時任并州牧的董卓進京以威嚇反對此舉的何太后。盧植知董卓兇悍難以控制,極力勸止何進但失敗。隨後何進事敗,司隸校尉袁紹仍誅宦官,張讓、段珪等挾劉辯及陳留王劉協出走至小平津(今河南省洛陽市孟津縣東)被盧植所率部眾追上,張讓等人投河而死,劉辯還宮[7]。而董卓進京後果然乘亂專權,並召集百官議論廢立。當時百官無人敢言,只有盧植敢出言反對,卻令董卓大怒,更意圖殺害盧植,只因蔡邕、議郎彭伯營救才得免官了事。
後事
隨後盧植以老病為由求歸鄉,但怕會遭董卓毒手,於是取轘轅小道離開,當時董卓果然派人追殺,但追到懷縣趕不上才放棄。盧植於是隱居在上谷郡軍都山[8],不與人交際。袁紹闢為軍師。初平三年(192年)去世。盧植在死前向其子表示要節葬,不用棺槨,只用一塊布帛包裹遺體。
性格特徵
盧植身長八尺二寸(約1米9左右),聲如洪鐘。 盧植治學著重思考而不在剖析文句,亦不好辭賦。為人剛毅有節操,懷濟世之志。 盧植飲酒一石而不醉。[9]
評論
- 《後漢書》:「風霜以別草木之性,危目而見貞良之節,則盧公之心可知矣。夫蠡蠆起懷,雷霆駭耳,雖賁、育、荊、諸之倫,未有未冘豫奪常者也。當植抽白刃嚴閤之下,追帝河津之閒,排戈刃,赴戕折,豈先計哉?君子之於忠義,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也。」
- 曹操:「故北中郎將盧植,名著海內,學為儒宗,士之楷模,國之楨干也。昔武王入殷,封商容之閭;鄭喪子產,仲尼隕涕。孤到此州,嘉其餘風。春秋之義,賢者之後,宜有殊禮。亟遣丞掾除其墳墓,存其子孫,並致薄醊,以彰厥德。」
- 議郎彭伯:「盧尚書海內大儒,人之望也。今先害之,天下震怖。」
後代
子女
盧植共有四子。其中兩個在本州死於戰亂。
孫
曾孫
玄孫
藝術形象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 《後漢書》卷八〈孝靈帝紀第八〉
- 《後漢書》卷六十四〈吳延史盧趙列傳第五十四〉
- 《後漢書》卷七十二〈董卓列傳第六十二〉
- 《後漢書》卷七十三〈劉虞公孫瓚陶謙列傳第六十三〉
- 《三國志》卷三十二〈蜀書二‧先主傳〉
- 《後漢書·公孫瓚傳》:後從涿郡盧植學於緱氏山中,略見書傳。
- 參考《後漢書》〈盧植傳〉:「光和元年,有日食之異,植上封事諫曰:「臣聞五行傳:『日晦而月見謂之朓,王侯其舒』。此謂君政舒緩,故日食晦也。春秋傳曰:『天子避位移時』,言其相掩不過移時。而閒者日食自巳過午,既食之後,雲霧晻曖。比年地震,彗孛互見。臣聞漢以火德,化當寬明。近色信讒,忌之甚者,如火畏水故也。案今年之變,皆陽失陰侵,消御災凶,宜有其道。謹略陳八事:一曰用良,二曰原禁,三曰御癘,四曰備寇,五曰修體,六曰遵堯,七曰御下,八曰散利。用良者,宜使州郡核舉賢良,隨方委用,責求選舉。原禁者,凡諸黨錮,多非其罪,可加赦恕,申宥回枉。御癘者,宋後家屬,並以無辜委骸橫屍,不得收葬,疫癘之來,皆由於此。宜勑收拾,以安遊魂。備寇者,侯王之家,賦稅減削,愁窮思亂,必致非常,宜使給足,以防未然。修禮者,應徵有道之人,若鄭玄之徒,陳明洪範,攘服災咎。遵堯者,今郡守刺史一月數遷,宜依黜陟,以章能否,縱不九載,可滿三歲。御下者,謂謁希爵,一宜禁塞,遷舉之事,責成主者。散利者,天子之體,理無私積,宜弘大務,蠲略細微。」
- 《後漢書·董卓傳》:「中平元年,拜東中郎將,持節,代盧植擊張角於下曲陽,軍敗抵罪。」
- 《後漢書·孝靈帝紀》
- 《藝文類聚·卷七十二·食物部◇酒》引司馬彪《續漢書》:盧植能飲一石不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