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內·卡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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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內·薩米埃爾·卡森(法語:René Cassin,1887年10月5日—1976年2月20日),法國法學家、法學教授和法官。他曾任教於里爾大學、法國法學院、法國國立海外學校,之後曾為海牙國際法學院、日內瓦大學國際高等研究所。二戰時是自由法國運動最早的參加者之一,1940年6月曾受戴高樂囑託與英國秘密談判。1944年-1960年任最高行政院法院副院長,1958年參與了新憲法的制定。1946-1968年任法國駐聯合國代表,是《世界人權宣言》制定者之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始人之一。1965-1968年任歐洲人權法院院長。1968年獲諾貝爾和平獎。[1]
參考資料
- 楊建軍,王美紅主編. 諾貝爾獎百年大典 第4卷 1961-1980. 通遼市:內蒙古少年兒童出版社, 2002.02. 頁3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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