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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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字子贛,西漢涿郡高陽縣(今河北省高陽縣)人,王尊很小就成了孤兒,由伯叔父撫養,牧羊於水澤邊,十三歲時,在監獄中擔任小吏,粗通經史,其後由於上書進言而被舉薦為虢縣縣令,並歷任益州刺史、東平國國相、司隸校尉等職,因彈劾丞相匡衡曲意迎合宦官石顯而遭貶職為高陵縣縣令,王尊赴任數月,由於得病而免官。在大將軍王鳳的推薦下復出為官,成功剿滅終南山一帶的群盜,升遷京兆尹,任內政績卓著,後來王尊因對待朝廷使者無禮再度被罷官,湖縣三老等人上書替王尊抱屈,漢成帝於是起用王尊為徐州刺史,調遷東郡太守,過了許久,黃河邊的瓠子金隄受洪水沖刷幾乎潰堤,王尊無懼危險,親身前往河隄直至洪水消退,事蹟奏報給朝廷知曉後,漢成帝下詔嘉獎王尊,提升其俸祿,並賞賜黃金二十斤,幾年後王尊於東郡太守任上逝世,當地的官吏及百姓們對他懷念不已[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