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權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父權制是一種社會制度,在這種制度中,支配地位和特權主要由男子佔據。[1][2][2]它既被用作技術人類學術語,指父親、長男或男性羣體控制的家庭或部族,也被用於女性主義理論,用以描述男子支配婦女和兒童的廣泛社會結構。在這些理論中,它常常延伸到各種表現形式,即男子比造成剝削或壓迫的其他人享有社會特權,例如通過男子主宰道德權威和控制財產。[3][4][5]父權制社會可以是父系社會,也可以是母系社會,這意味着財產和頭銜分別由男性或女性繼承。
此條目的引用需要清理,使其符合格式。 (2022年11月30日) |
父權制與一套觀念有關,這是一種父權制意識形態,其作用是解釋和證明這種支配地位,並將其歸因於男女之間固有的自然差異。社會學家對父權制是社會產物還是性別先天差異的結果持有不同的看法。社會生物學家將人類的性別角色與其他靈長類動物的性教育行爲相比較,一些人認爲性別不平等主要來自男女之間的遺傳和生殖差異。社會建構主義者對這一論點提出質疑,認爲性別角色和性別不平等是權力工具,已成爲維持對婦女控制的社會規範。建構主義者會爭辯說,社會生物學觀點有助於爲壓迫婦女辯護。[6]
從歷史上看,父權制表現在一系列不同文化的社會、法律、政治、宗教和經濟組織中。[7]大多數當代社會實際上都是父權制社會。[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