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填海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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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主要依靠填海造地來擴展可用土地。由於山多平地少,在澳門歷史上,澳葡政府先後把城市的範圍擴展至關閘,佔領青洲、氹仔、路環,又向清朝政府索要橫琴島、對面山,亦在1863年進行第一次填海工程。截至2011年時,澳門半島的面積在填海工程下已超過9.3平方公里,比1840年的2.78平方公里增大了3倍以上。縱使澳門沒有法定的水域,澳葡政府時代已在沿岸的習慣水域內填出不少土地,且無須事先徵得中國政府的同意;澳門回歸後,特區政府仍沿用此習慣,直至2002年2月1日,中國開始實施《海域使用管理法》,新的填海工程至始需要取得中國政府的同意。
2015年12月16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調整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陸地界線,明確了水域管理範圍,澳門管理海域從澳門陸地向東南方向劃定,面積為85平方公里;在粵澳陸地界線方面:將關閘澳門邊檢大樓地段劃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鴨涌河段除部分河段以鴨涌河南岸為界外,其餘以鴨涌河中心線為界。
澳門總面積因沿岸填海而不斷擴大,自有記錄的1912年的11.6平方公里逐步擴展至2011年的29.9平方公里。其中:
- 澳門半島面積為9.3平方公里,佔總面積的31.1%;
- 氹仔島面積為7.4平方公里,佔總面積的24.7%;
- 路環島面積為7.6平方公里,佔總面積的25.4%;
- 路氹填海區面積為5.6平方公里,佔總面積的18.7%。
從數據顯示現今澳門的土地大部分從填海得來。隨著現今配合賭場集團的建設、以及城市建設的需求,路環、氹仔、路氹城以及新城區的填海正使澳門的總面積繼續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