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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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刑法典是澳門一部規範刑事訴訟活動以及審理澳門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據。葡屬澳門時期,當地使用1886年通過的《葡萄牙刑法典》審判刑事案件。1982年,葡萄牙制定新刑法典,但澳門依舊沿用1886年的刑法典。1995年11月18日,澳門總督韋奇立批准《澳門刑法典》,並以第58/95/M號法令公布。1996年1月1日起,澳門刑法典開始生效。[1]
參考資料
- 澳门刑法典 黎小江,莫世祥主编 《澳门大辞典》 1999 第431页. [2021-10-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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