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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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王室和和貴族頭銜始於阿瑜陀耶王朝國王波隆摩·戴萊洛迦納(Trailokanat,1448–1488年在位),他制定食田制度,稱為「薩克迪納制」(ศักดินา)。這種做法的目的在於確定全國每個人在社會中的階級地位,並按社會地位的高低,分得多寡不同的食田。[1]在1932年泰國實行君主立憲後,泰王已不再為非王族進行封爵。王族分為昭華(Chao Fa)、拍翁昭(Phra Ong Chao)、蒙昭(Mom Chao)三等;蒙昭的子女稱為蒙拉差翁(Mom Rajawongse);蒙拉差翁的子女稱為蒙鑾(Mom Luang)。在這樣的稱謂之下,還另有規定,比方說蒙鑾的爵位無法世襲,即為到了蒙鑾這一代,王族的名位已盡,日後蒙鑾的子孫若是欲與平民通婚,要被認證貴族血統,僅能從姓氏中看出端倪。[來源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