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平專案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治平專案,是中華民國政府為防止組織犯罪與地方派系結合成黑金政治,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於1995年3月起實施第一階段全國大掃黑,以及1996年8月實施第二階段至今。現階段為中華民國內政部策劃實施的檢肅黑道幫派工作,有效遏止黑道幫派組織犯罪[2]。高知名度幫派犯罪組織首惡、重大罪犯等,經法院裁定後列為治平專案檢肅目標或治平專案對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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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專案檢肅目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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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治平專案檢肅目標 | 手下共犯 | |
2010 | 1-9月 224人 | 1-9月 2,096人 | |
2011 | 1-9月 260人 (▲16.07%) | 1-9月 2,326人 (▲10.97%) | |
2012 | 320人 (▲23.31%) | 2,854人 (▲20.24%) | |
2013 | |||
2014 | 年度第一次 21人[1] | 年度第一次 10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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