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巡撫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江西巡撫,明朝全稱巡撫江西地方兼理軍務,為明朝設立的一個巡撫職位。清朝亦設有這個職位,全稱為「巡撫江西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節制各鎮兼理糧饟」。順治元年(1644年)始置,駐南昌,轄十一府。康熙三年(1664)起兼轄南安、贛州。
江西巡撫,明朝全稱巡撫江西地方兼理軍務,為明朝設立的一個巡撫職位。清朝亦設有這個職位,全稱為「巡撫江西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節制各鎮兼理糧饟」。順治元年(1644年)始置,駐南昌,轄十一府。康熙三年(1664)起兼轄南安、贛州。